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最高法已经明令工伤保险待遇和第三人侵权赔偿可同时获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17:57

最高法:工伤保险待遇和第三人侵权补偿可兼得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主要内容包含:
第三人侵权形成工伤
《规则》清晰,第三人侵权形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补偿能够兼得。《规则》第八条清晰了三种处理方法:
(1) 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到损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许取得民事补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然应当受理工伤确定请求,而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确定为工伤的决议。
(2) 假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现已作出工伤确定,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许没有取得民事补偿,能够要求社会保险经办安排付出工伤保险待遇。
(3) 假如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安排以此为由回绝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第三人现已付出的医疗费用在外。
特别景象下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
《规则》第三条专门规则了两层劳作联系、劳务差遣、指使、转包和挂靠联系等五种特别景象下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前述五种景象下,工伤事故发作时员工为之作业的单位、劳务差遣单位、指使单位、违法将承揽事务转包的单位及被挂靠单位为承当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
违法将承揽事务转包的单位及被挂靠单位承当补偿责任后,或许社会保险经办安排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安排、单位和个人追偿。
作业时刻、作业场所、作业原因(“三工”)的寓意
“三工”是据以确定工伤的考量要素,《规则》经过罗列的方法,对“三工”的寓意进行了清晰。
《规则》清晰下列景象归于工伤:
(1) 员工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遭到损伤,用人单位或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依据证明对错作业原因导致的;
(2) 员工参与用人单位安排或许受用人单位指使参与其他单位安排的活动遭到损伤的;
(3) 在作业时刻内,员工交游于多个与其作业责任相关的作业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遭到损伤的;
(4) 其他与实行作业责任相关,在作业时刻及合理区域内遭到损伤的。
《规则》清晰“因工外出期间”的内在为:
(1) 员工受用人单位指使或许因作业需求在作业场所以外从事与作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期间;
(2) 员工受用人单位指使外出学习或许开会期间;
(3) 员工因作业需求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因工外出期间归于作业时刻的一种特别景象,员工在此期间遭到损伤的能够确定为工伤,可是《规则》指出员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作业或许受用人单位指使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遭到损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确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规则》清晰“上下班途中”包含:
(1) 在合理时刻内往复于作业地与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2) 在合理时刻内往复于作业地与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居住地的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3) 从事归于日常作业日子所需求的活动,且在合理时刻和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4) 在合理时刻内其他合理道路的上下班途中。
本文地址:听讼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