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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报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15:16

xx县民政局:
我名xx,女人,现年54岁,住xx镇xx街,原系xx员工。于1991年患精神病,通过数年的医治,因无力付出贵重的医药费,至今未完全完全治愈,只能用药物维护医治。老公xx,现年58岁,患有严峻的胃溃疡,系县xx员工,94年企业改制破产后下岗,一向无安稳的收入来历,家有一小孩要抚育,再加上2009年3月份在市中心医院被查出患有肾萎缩,依照医师的医治计划是假如要完全完全治愈肾萎缩,最好的方法是进行肾移植手术,但由于家庭现已一贫如洗,由无收入来历,只好在医院进行了保存医治就出了院,真的是屋烂又遭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一个精神病患者和一个严峻的病魔患者走在一同,这样的家庭让人怎样过。为此,现在日子寸步难行,特恳求政府依据我的实际情况,给予我最低日子保证。
特此陈述,恳请同意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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