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的房产能查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01:09未过户的房产能查封吗?
【案情】
2012年1月8日,恳求实行人叶某借给罗某24万元,罗某约定于2013年12月底前还款。2014年1月份叶某向罗某屡次追讨未果,遂向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要求罗某向叶某付出告贷24万元及利息。在诉讼期间罗某与赵某签定房子生意合同,罗某把自己一切的坐落舜陵镇重华路一座450平方米卖给赵某,罗某对赵某讲是为付出小孩上大学费用才卖房子。生意合同签定后,赵某全家就在购卖的门面房中寓居,且向有关部门处理了过户预挂号。法院判定收效后,罗某向法院恳求实行,在实行过程中,宁远县法院作出了裁决书,裁决查封赵某所购房子。赵某提贰言:我于该案诉讼期间与罗某签定了房子生意合同,并于签定合同当日付出完悉数购房价款35万元,现我全家已在所购房子中寓居,我为该房子生意合同处理了预挂号,仅仅由于罗某的原因,才迟迟未能处理过户手续;我是所购房子的好心获得人,没有差错,遂要求法院免除对其房产的查封。
【审理】
宁远法院经审查后以为:在案子诉讼期间被实行人罗某将其一切的需求处理过户挂号的房产出卖给第三人赵某,赵某以市场价格买得房子,并交给悉数价款,实践占用了不动产,处理了过户预挂号。赵某虽是在诉讼中购房,但其以合理价格购买,且罗某讲卖房的原因是交给付出小孩上大学费用,赵某没有差错,对赵某与罗某的不动产生意联系应按无差错维护准则予以维护。恳求贰言人恳求免除查封的理由,本院予以支撑。遂作出免除赵某所购房产的查封。
【分析】
法院的免除查封裁决是正确的。
一、贰言人赵某无差错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则: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规则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赵某在叶某与罗某告贷合同纠纷诉讼期间签定房子生意合同不属歹意勾结危害叶某利益的民事行为。首要,赵某与罗某以合理市场价格商定房子生意合同;其次,赵某现已付出悉数价款,并实践占有该房子,全家已在所购房产中寓居;最终,片面上案外人赵某对房子挂号过户没有差错,作为买受人来讲,赶快处理好房子挂号手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结实的维护,是其求之不得的事。因而赵某处理了房子过户预挂号,赵某没有可以行使权力而不行使,亦即不存在客观行使权力的妨碍。
二、法院的免除查封契合法律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实行中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规则》第十七条规则,被实行人将其一切的需求处理过户挂号的产业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现已付出部分价款或许悉数价款并实践占有该产业,但没有处理产权过户挂号手续的,人民法院呆以查封、扣押、冻住;第三人现已付出悉数价款并实践占有,但未处理过户手续的,假如第三人没有差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住。对未处理过户且交款并实践占有的房子可否查封的分水岭是第三人是否有差错,其意图在于让无差错的买受人对物权的等待权得到特别维护,使先实行的债务得到优先维护。
三、免除查封表现公正准则
房子过户挂号在我国现阶段还不能实现即时挂号,且有的卖房人为本身的利益需求,躲避国家的宏观管理,成心迟迟不处理过户挂号,因而日子中存在着很多没有处理挂号,可是买受人现已占有房子的现象,假如一概以挂号作为案外人一切权维护的条件,关于没有差错的买受人来说是不公正。还有现在房价日益上涨,假如 以挂号作为案外人一切权维护的条件,有的房产商会晤利忘利,纷繁免除合同,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