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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14:51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关于团体土地上的房子的补偿方法有哪些呢?对此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规则,但能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的相关规则。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法:
一、钱银补偿
钱银补偿金额包含被拆迁团体土地住所房子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产权互换
被拆迁人的安顿面积核定规范:被撤除房子的同意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同意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越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到达法定育龄夫妇没有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规模内有多处团体土地住所房子的,应兼并核算房子建筑面积。
三、农人自建
实施农人自建,应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则进行建造。
(一)本村团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能够组织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所或由村团体经济组织一致建造住所。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依照被拆迁团体土地住所房子补偿价给予补偿,对团体经济组织依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团体经济组织一致建造住所,拆迁人按本规则第九条的有关规则给予村团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团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顿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团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造用地供村团体经济组织一致建造安顿住所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团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造用地等手续和付出相关费用,对村团体经济组织依照被拆迁团体土地住所房子补偿价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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