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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该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23:07

在我国,每个企业都会面对资金紧张的时分,在这时,不少公司就会运用公司债券来处理当时的资金问题,可是,一般来说,公司债券的发行作业比较繁琐,那么,在正是托付前就需求两边签署公司债券债务署理协议,可是我们或许不是很清楚这个怎样写,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具体的介绍一下。
公司债券债务署理协议该怎样写
XXXX出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XXXX支行(作为“债务署理人”)
关于2015年XXXX出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务署理协议
目 录
第一条 释义......................................... 2
第二条 声明......................................... 2
第三条 协议当事人基本状况........................... 3
第四条 债券基本状况................................. 4
第五条 债务署理人的聘任状况......................... 4
第六条 债务署理人署理事项规模....................... 4
第七条 发行人的权力与责任........................... 5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的权力与责任....................... 6
第九条 债务署理人的权力与责任....................... 7
第十条 债务署理人行使权力、实行责任的方法、程序..... 7
第十一条 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的条件及程序........... 8
第十二条 告诉及送达................................. 8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9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9
第十五条 协议的效能、修正及免除.................... 10
本协议由以下两边于2015年 月 日签定:
发行人: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署理人:XXXX支行
注册地址:
担任人:
鉴于:
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拟揭露发行不逾越10亿元人民币的2015年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确保债券持有人利益,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托付XXXX支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务署理人;XXXX支行亦赞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务署理人;
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期债券征集阐明书中现已清晰约好,出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将被视为承受本协议。
据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清晰本期债券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和债务署理人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两边依据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特此签定本协议,以昭一起恪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协议中:
发行人 指XXXX出资有限公司
债务署理人 指XXXX支行
债券持有人 指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出资者
本期债券发行 指发行人待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赞同后向合格出资者出售本期债券之事宜
债券持有人会议 指债券持有人或其署理人均有权参加的,依照其所持有的债券金额经过投票等方法行使表决权的,代表整体债券持有人利益、构成债券持有人团体毅力的非常设安排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 指由债务署理人拟定的标准债券持有人权力责任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招集、举行、表决程序的文件
《征集阐明书》 指《2015年XXXX出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征集阐明书》
第二条 声 明
2.1 协议各方作出以下声明和确保,并承认依据以下声明和确保而签署本协议:
2.1.1 协议各方各自具有签署和实行本协议的合法权力。
2.1.2 协议各方的签约人已各自取得充沛和合法的内部、外部授权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令约束力。
2.1.3协议各方在本协议中许诺的责任是合法有用的,其实行不该也不会违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一起不与其公司章程、承当的其它法令责任抵触。
2.2 依据《征集阐明书》的约好,出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赞同本债券债务署理协议,并作为债券持有人享有本期债券债务署理协议约好的权力与责任。
第三条 协议当事人基本状况
3.1 发行人基本状况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2 债务署理人基本状况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四条 债券基本状况
4.1 本期债券的发行条款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令、法规,为申报发行本期债券而制造的并终究揭露发表的《征集阐明书》为准。
第五条 债务署理人的聘任状况
5.1 发行人对XXXX支行担任债务署理人的资历和才能进行了检查,赞同聘任XXXX支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务署理人。
5.2 至本协议签定之日,发行人与债务署理人及其担任人、高档办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直接的股权或其他利害联系。
第六条 债务署理人署理事项规模
6.1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的署理事项:
6.1.1 起草和编制以下与债务署理人有关的文件或协议:
债券债务署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
6.1.2 与发行人签署本期债券的债券债务署理协议;
6.1.3 向合格出资者供给有关债务署理人业务的咨询服务。
6.2 债券存续期间的惯例署理事项
6.2.1 依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招集和掌管债券持有人会议;
6.2.2 追寻债券持有人会议抉择的施行状况并向债券持有人通报;
6.2.3 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坚持日常的联络;
6.2.4 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和发行人商洽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事项;
6.2.5 依照相关法令、法规的规矩提示发行人实行有关信息发表责任;在发行人不能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矩实行发表责任时,及时向债券持有人通报相关信息;
6.3 特别署理事项
6.3.1依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抉择,署理债务持有人就本期债券的相关事项进行诉讼;
6.3.2 署理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债券存续期间授权的其他非惯例事项。
6.4 前述署理事项仅为债务署理人署理整体债券持有人之事项规模,单个债券持有人托付债务署理人署理个人债券业务不属于本协议的署理事项规模。
第七条 发行人的权力与责任
7.1 发行人发行债券征集资金应当有承认的用处和相应的运用方案及办理制度。征集资金的运用应当契合法令法规和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的有关规矩,不得用于禁止性业务和行为。
7.2 发行人享有自主运营办理权,不受债券持有人的干涉。
7.3 发行人有必要为付出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建立专项偿债账户,清晰账户资金的来历、提取方法及对账户的监督办理等有关事宜。
7.4 如发作或许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影响的严重事项,发行人在知悉或许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作之日起合理时刻内应及时以书面或其他有用方法奉告债券持有人及债务署理人。
7.5 发行人应为债务署理人实行本协议下责任供给方便和必要的信息、材料和数据。
7.6 发行人应在债券期限内守时(每半年或一年)向债务署理人供给首要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并确保其所供给的上级批阅文件、首要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7.7 发行人应当承受债券持有人及债务署理人对有关债券业务的合法监督。
7.8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得单方面改变征集阐明书的约好。如因特别状况需求改变的,应当及时告诉债务署理人并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赞同。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的权力与责任
8.1 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好期限取得利息、回收本金。
8.2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债券进行转让、典当和承继。
8.3 债券持有人依据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和征集阐明书的约好行使权力,监督发行人和债务署理人的有关行为。
8.4 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的规矩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8.5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监督债务署理人并有权替换不合格的债务署理人。
8.6 债券持有人可经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力,当债券持有人无法经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力时,也可独自行使权力。
8.7 债券持有人应恪守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和债券持有人会议经过的合法、有用的抉择。
8.8 债券持有人和债务署理人应依照法令和征集阐明书的规矩行使监督权和处理有关债券业务,不该干涉或影响发行人的运营活动。
第九条 债务署理人的权力与责任
9.1 债务署理人应当依照相关法令、法规的规矩以及本协议的约好恪尽职守,实行诚笃、信誉、慎重和有用办理的责任。
9.2 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署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商洽及诉讼业务。
9.3 债务署理人对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业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对在实行责任中获悉的发行人的商业秘密实行保密责任,恪守有关信息发表的规矩。
9.4 债务署理人应当依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招集和掌管债券持有人会议。
9.5 债务署理人应当对本次发行征集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债务署理人行使权力、实行责任的方法、程序
10.1 债务署理人应指使胜任的专业人员完结各项署理业务。
10.2 债务署理人应指定专人担任与发行人指定的债券业务代表进行守时联络。
10.3 债务署理人应对发行人的偿债才能等进行持续的盯梢和剖析。
10.4 债务署理人应对发行人的征集资金运用状况进行持续的盯梢和剖析。
10.5 如发作或许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影响的严重事项,发行人在知悉或许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作之日起在合理时刻内及时以书面或其他有用方法告诉债务署理人及整体债券持有人。
10.6 债务署理人能够自主或承受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托付,就本协议下的有关债券业务进行必要查询,了解有关状况,查阅有关材料和文件,发行人应给予合作。
第十一条 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的条件及程序
11.1 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的条件
11.1.1发作以下状况,能够依据本协议11.2条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规矩的程序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
债务署理人闭幕;
发行人提出替换债务署理人;
持有10%以上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提出替换债务署理人;
债务署理人不再具有担任债务署理人的资历和条件;
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以为不适合持续担任债务署理人时;
债务署理人提出停止署理联系。
11.2 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的程序
11.2.1 改变债务署理人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抉择经过;
11.2.2 发行人、持有10%以上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许债务署理人均有权提出举行债券持有人会议替换或解聘债务署理人;
11.2.3 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抉择需经到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表决权的2/3以上经过。
11.3 改变或解聘债务署理人后,须报国家有关办理机关存案。
11.4 在新的债务署理人产生前,原债务署理人仍应实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
第十二条 告诉及送达
12.1 除非本协议还有规矩,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另一方宣布本协议规矩的任何告诉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以中文书写,以传真宣布,或用快递公司递送,或专人送达。在前述告诉宣布后,宣布告诉的一方应经过电话奉告收件方。全部告诉和书面通讯均应发往本协议第3条项下有关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宣布书面告诉更改该地址停止。
12.2 第12.1条所指书面告诉或要求的收到日是指:
如由专人送达,送达之日为收到日;或
如经快递公司传递,送达之日为付邮后二个作业日;或
如由传真传递,送达之日为收件人传真承认日。
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其他联系方法改变后未及时告诉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宣布的告诉无法准时送达,则相应责任由未及时告诉约好联系方法改变的一方承当。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协议各方许诺严格恪守本协议之约好。违约方应依法承当违约责任并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事景象本钱协议不能实行或许不能彻底实行,协议各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
13.2发行人到期未能归还本息的,债券持有人可自行或许经过债务署理人依法提起诉讼。
13.3 债务署理人逾越署理权限的署理行为,除过后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抉择赞同的外,视为无效行为,其责任由署理人承当。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对因本协议的解说和实行发作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要经过洽谈处理。假如在接到要求处理争议的书面告诉之日起第30日仍不能经过洽谈处理争议,则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法令诉讼应在债务署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第十五条 协议的效能、修正及免除
15.1 本协议经发行人、债务署理人法定代表人、担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待本期债券发行的请求取得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核准之日收效。
15.2 就发行人、债务署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本协议没有规矩的,应当依照《征集阐明书》、《征集阐明书摘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矩》等相关文件实行。
15.3 本协议收效后,两边当事人经友爱洽谈能够修正本协议,可是,涉及到债券持有人权力、责任和债务署理人替换的,应当事前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抉择经过。
15.4 在下列任一状况下,本协议停止:
在发行人依据本协议的约好,处置结束本期债券本息偿付业务后;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抉择替换债务署理人;
相关法令法规规矩或本协议约好的债务署理人无法实行署理责任的其他景象呈现;
本期债券发行未能完结。
15.5 本协议正本一式拾份,发行人、债务署理人各执贰份,其他正本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保存,并依照有关主管机关的要求向其供给,每份正本具有平等的法令效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15年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券债务署理协议》签字页)
发行人: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本页无正文,为《2015年XXXX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券债务署理协议》签字页)
债务署理人:XXXX支行(公章)
担任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可转化债券是什么?
一、可转化债券的界说
可转化债券是指其持有者能够在一守时期内按必定份额或价格将之转化成必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化债券是可转化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它是一种能够在特守时刻、按特定条件转化为一般股票的特别企业债券。可转化债券兼具债务和期权的特征。
公司发行的含有转化特征的债券。在招募阐明中发行人许诺依据转化价格在一守时刻内可将债券转化为公司一般股。转化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责任。可转化债券的长处为一般股所不具有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有的增值潜力。
二、可转化债券的特色
可转化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色:
1、债务性
与其他债券相同,可转化债券也有规矩的利率和期限,出资者能够挑选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化债券在转化成股票之前是朴实的债券,但在转化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加企业的运营决议计划和盈利分配,这也在必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化性
可转化性是可转化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能够按约好的条件将债券转化成股票。转股权是出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挑选权。可转化债券在发行时就清晰约好,债券持有人可依照发行时约好的价格将债券转化成公司的一般股票。假如债券持有人不想转化,则能够持续持有债券,直到归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许在流转商场出售变现。假如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能够行使转化权,依照预订转化价格将债券转化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回绝。正因为具有可转化性,可转化债券利率一般低于一般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化债券能够下降筹资本钱。
可转化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必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力,发行人在必定条件下具有强制换回债券的权力。
可转化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两层特色,对企业和出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抉择挑选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化债券的试点,1997年公布了《可转化公司债券办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施行办法》,极大地标准、促进了可转化债券的开展。
可转化债券具有两层挑选权的特征。一方面,出资者可自行挑选是否转股,并为此承当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本钱;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具有是否施行换回条款的挑选权,并为此要付出比没有换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两层挑选权是可转化公司债券最首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出资者和发行人的危险、收益限定在必定的规模以内,并能够运用这一特色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取得愈加承认的收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公司债券债务署理协议的材料,我们能够细心的阅读一下,除此之外,小编还为我们收拾了可转化债券是什么等问题的材料,我们自傲有空的时分都能够看看,若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欢迎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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