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如何定罪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00:13
一、掠夺过程中成心杀人的,怎么科罪处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掠夺过程中成心杀人案件怎么科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则:行为人为劫取资产而预谋成心杀人,或许在劫取资产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抵挡而成心杀人的,以掠夺罪科罪处分。行为人施行掠夺后,为灭口而成心杀人的,以掠夺罪和成心杀人罪科罪,施行数罪并罚。
二、掠夺罪概念:
掠夺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对资产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强即将公私资产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施行冲击或许强制。掠夺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冲击或强制,借以扫除被害人的抵挡,然后劫取别人资产的行为。这儿的其他办法,是指行为人施行暴力、钳制办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抵挡或不能抵挡的办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够构成掠夺罪的主体。
三、关于掠夺罪数的确定:
依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争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单问题的定见》第八条规则。行为人施行损伤、强奸等违法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使用被害人不能抵挡、不敢抵挡的境况,暂时起意截取别人资产的,应以此前所施行的详细违法与掠夺罪施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许没有发觉的情况下,以及施行成心杀人想违法行为之后,暂时起意拿走别人资产的,应以此前所施行的详细违法与盗窃罪施行数罪并罚。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