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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商标驳回通知书所需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1:10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请求人请求注册商标的时分,假如请求注册商标时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法令规则的,商标局就能够驳回请求人的请求,而且告诉请求人,那么取回商标驳回告诉书所需资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取回商标驳回告诉书要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商标局驳回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后,会以书面的方式告诉请求人,所以请求人不需求什么资料取回驳回告诉书。
相关法令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请求、不予布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告诉商标注册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取回商标驳回告诉书要什么资料”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则,商标局驳回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后,会以书面的方式告诉请求人,所以请求人不需求什么资料取回驳回告诉书。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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