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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集团广州菲达厂诉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无正本提单交货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13:08

概要:本案触及无提单交货胶葛是合同胶葛仍是侵权胶葛?依据涉案提单的约好应当适用什么法令?承运人签发了记名提单,在向提单记名的收货人交给货品时,是否负有要求提货任提示或许提交正本提单的责任?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以为,本案应适用我国法令。依据我国海商法,即便记名提单,承运人仍应凭正本提单交给货品,据此判定承运人补偿卖方的货品丢失。最高人民法院以为,本案应当适用美国法令。依据美国法令的规则,承运人向记名提单的记名人交给货品时,不负有要求提货人出示或提交记名提单的责任,据此吊销一、二审法院的判定,驳回邮寄人诉讼请求。


 
[案情]
原告:万宝集团广州电器菲达厂(以下简称菲达厂)
被告:美国总统轮船公司(American President Lines Limited )。 (以下简称轮船公司)
第三人:菲利(广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公司)
第三人:我国长城工业广州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


1993年7月29日
,菲达厂与GB LIGHTING SUPPLIER (以下简称艺明公司)以传真的方法签定一份协议,由菲达厂向艺明公司供给一批灯饰。协议约好:菲达厂发货后将提单传真给艺明公司,艺明公司须在三天内将货款全数汇出;菲达厂收到汇款告诉副本,再将提单正本交给艺明公司; 若有违法提货行为,视欺诈论。因为菲达厂没有出口经营权, 故托付长城公司和广州外资企业物资进出口公司处理出口手续。
8月14日
,长城公司承受菲达厂托付,将910纸箱照明灯具及变压器装入一个40英尺的集装箱,箱号为APLU701135,并以邮寄人的名义向轮船公司邮寄,在黄埔港装上轮船公司所属的EAGLE WAVE V.002轮。轮船公司签发了一式三份记名提单,提单编号APLU023158043.21日, 广州外资企业物资进出口公司部属的菲利公司承受菲达厂托付,将783 纸箱照明灯具、变压器和灯罩装入另一个40 英尺的集装箱, 箱号为ICSU2302804,以邮寄人的名义向轮船公司邮寄, 在黄埔港装上轮船公司所属的EAGLE COMET V.112轮。 轮船公司签发了一式三份记名提单,提单编号APLU023157949. 两套提单均记载:承运人为轮船公司,收货人为艺明公司,装货港黄埔,卸货港新加坡,运费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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