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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家人医保卡可能构成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14:12
家人的资产根本上算是我们共用的,没有分互相,可是一些人身性质的资产就不能如此了。例如医保卡的适用,家人之间不能通用。冒用家人医保卡或许构成欺诈罪。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详细剖析回答。
2011年2月6日至2015年7月9日期间,被告人邹某先后三十四次冒用其老公王某某的社会保障卡,由其女儿即被告人王某持该卡为其在诸暨市中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和萧山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配取药物,累计骗得社会保险费合计11376.64元。
2015年8月28日,被告人邹某经民警电话告诉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了违法事实。
法院判定:
诸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邹某及王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骗得医疗保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欺诈罪,且系共同违法。因被告人邹某在施行部分违法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其在违法后能自首,被告人王某有率直情节,二人退缴悉数赃物,故各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相关法令: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
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令解说:
以欺诈、假造证明资料或许其他手法骗得养老、医疗、工伤、赋闲、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许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归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欺诈公私资产的行为。
检察官解读:
医疗资源是一种全民性的社会资源,在医(农)保已根本遍及的今日,用别人的医保卡冒名就诊或许使用医保卡购药时串换其他物品,不只其自己或许构成欺诈罪,医师或药店予以“合作”也或许成为欺诈罪的共犯。除此之外,在我市,只需参保人员发生过一次医保违规行为,都将进入要点人员监控名单库这一“黑榜”,人社部分会不定期对其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剖析,如发现问题将及时约谈和查办。检察官在此提示我们切勿为了占小便宜,因小失大、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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