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坠入水井溺亡 保险公司须赔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21:16
精力病人坠入自家水井溺水逝世,其生前投保的稳妥公司以因病逝世归于免赔条款,回绝赔付5万元稳妥金。昨日,慈溪法院作出一审判定,稳妥公司须赔付这笔钱。事情:精力病人溺亡2004年4月,慈溪宗汉人陈某与太平洋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签定了一份人身意外损伤稳妥合同。次年5月和前年4月,他又先后两次与该公司续保,并按合同交付了稳妥费,其间最终一份合同约好的稳妥期限是到上一年4月17日停止。前年七八月份,陈某呈现精力病症状,并先后有过要去触电、跳河自杀的行为。上一年1月初,陈某因患精力割裂症到医院住院治疗。到次月初出院时,病况虽有缓解,但未康复。上一年2月16日,家人发现陈某失踪,随即四处寻找。约一个小时后,家人在自家一口水井中发现陈某溺水,当即将其救起并送医院抢救,但最终因抢救无效逝世。过后,家人向稳妥公司要求理赔遭拒,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这是因病逝世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以为依据两边签定的合同条款规则,意外损伤指遭受外围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是身体遭到损伤的客观事情,原告无法证明陈某是遭受意外损伤逝世的。为此,被告供给证听说,陈某患有割裂情感性精力病,住院前还有过两次自杀行为。别的,陈某溺水的那口水井井口很小,假如不是自动钻入,意外状况是不可能导致成人沉入井中的。因而,陈某是自动钻入井里的,而非遭受意外损伤,其逝世是精力病症形成的,其投保的稳妥不符合意外损伤逝世的景象,故不能给原告方进行理赔。原告:非精力病致死依据两边签定的稳妥合同, “被稳妥人殴斗、醉酒、自杀、成心自伤及服用、啃咬、打针毒品”归于免赔条款。原告以为,陈某患有精力疾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况下溺水逝世,不归于自动掠夺自己生命的行为,也就是说不是自杀。并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使陈某是自杀,也应该由被告承当理赔职责。原告还以为,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逝世证明来看,陈某是溺水逝世,而不是精力病致死,因而被告应该理赔。因被告方不同意调停,法院当庭作出判定,被告赔付原告稳妥金5万元,并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 我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