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07:56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在本市范围内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宅的;离休、退休的;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络的;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解雇或许主动辞去职务或因单位改制、组织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需求哪些资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络的;
(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解雇或许主动辞去职务或因单位改制、组织改革、破产而下岗、免除劳作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络的;
(五)出国或出境久居的、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六)归还购房告贷本息的;
(七)员工在职期间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其继承人或许受遗人能够提取该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住宅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
员工在提取其住宅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一起资料
1、《住宅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政印章;
2、支取人身份证。
不同资料
1、购买住宅时:
①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初次付款的付款凭据。
②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子产权交易组织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据。
③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宜春市公有住宅悉数产权生意审批表》及交款凭据。
2、缔造住宅时:
自建私房的,应供给规划、建造及土地部分的批文;在乡村建私房时,应供给当地乡(镇)、村级组织同意建房的证明。
3、大修住宅时,应供给规划、建造及其他有关部分同意的修房证明,在乡村大修住宅的,应供给当地乡(镇)、村级组织同意修房的证明。
4、停止劳作合同联络时:
(一) 离退休的,应供给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二) 彻底损失劳作能力且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络的,应供给医院证明或许劳作能力判定证明(劳作判定委员会《伤残员工劳作能力判定表》),以及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络的证明。
(三) 出国或出境久居的,应供给公安部分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供给劳作人事部分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
(四) 员工归还购房告贷本息的,应供给购房合同(或协议),告贷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告贷余额证明。
(五) 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时,应供给逝世确诊证明或被法院宣告逝世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
以上所指资料,均须出示合法的原件,并供给复印件一份。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需求哪些资料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