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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8:56

依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发布的《关于优化人才住宅保证的实施细则》,宁波将对在甬购房的新引入高档人才、创客人才和根底人才实施购房补助。补助规范和请求处理方法如下:
一、新引入高档人才在甬购房补助
(一)适用目标及保证方法
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引入的契合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高档人才,在已享用15万元落户补助根底上,自2015年8月12日起3年内涵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仅有住宅的,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助。
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引入人才购房补助由市财务全额担负;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引入人才购房补助由县(市)区财务担负(企业按交税口径承认)。
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宅、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证性住宅,及已享用博士后出站留甬落户补助、人才公寓钱银补助等相关方针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用上述购房补助方针。夫妻两边一起契合享用条件的,其间一方全额享用,另一方享用50%。
(二)申报提交资料及流程
1、市本级单位每年3月、9月、12月可一致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立异服务联盟总窗申报。契合条件的目标向所在单位提出请求,填写《宁波市新引入高档人才购房补助请求表》并供给以下资料:
(1)《宁波市新引入高档人才购房补助请求表》一式四份;
(2)请求人及爱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3)高档人才确定相关证明文件,新引入的应届博士结业生,需供给报到证或结业生工作协议书;
(4)在甬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5)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6)购房合同(期房)、房产证件(二手房)或不动产权证、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地房管部分出具的家庭仅有住宅证明。
2、市本级单位将申报目标有关资料送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立异服务联盟总窗,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立异服务联盟总窗初核,并将初核经过的申报目标批阅汇总表及相关资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
3、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目标进行一致审阅,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贰言或贰言不成立的,由市人力社保局签署批阅定见后,由市财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各申报目标所在单位,再发放给相关目标。
5、高档人才购买房屋产权多人持有的,契合方针规则的申报者,按以下准则享用购房补助:
(1)夫妻两边一起持有房屋产权且两边都契合条件的,其间一方全额享用,另一方享用50%;
(2)直系亲属与申报者一起持有房屋产权的,购房补助请求者占房屋产权1/2(含)以上的,按规则全额享用;缺乏1/2的,按享有产权份额享用,单套房子最多享用15万补助;
(3)非直系亲属关系多名高档人才购房的,单个享用高档人才购房补助方针申报者需持有1/3(含)以上产权,购房补助按持有产权份额享用,单套房子最多享用15万购房补助。
(三)各县(市)区可依照当地实践情况拟定操作细则。
二、创客人才和根底人才在甬初次购房补助
(一)适用目标及保证方法
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结业十年内、获得全日制一般高校结业证书(包含获得高档工作资历证书的高档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结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工作创业的创客人才、根底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仅有住宅的,按规则享用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越8万元。
申报人申报的购房总额应秉着脚踏实地、客观公平的准则,假如显着违背商场实践价格,相关部分有权责令改正。
(二)资历确定
契合条件的结业生填写《宁波市创客人才根底人才购房优惠资历确定表》一式三份,携带在甬机关选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在甬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资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分资历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间省部下单位及市本级单位报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立异服务联盟总窗)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则处理购房补助与公积金借款优惠手续。
(三)创客人才和根底人才购房补助发放方法
1、购房补助方针以家庭(包含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确定,一户家庭同一房产只能享用一次。
2、契合条件的创客人才和根底人才,购房后凭自己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经过资历确定的《宁波市创客人才根底人才购房优惠资历确定表》原件、家庭仅有住宅证明原件、契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如购买新建产品房的需供给产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原件或由原件收取单位盖章承认的复印件)、自己有用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标示开户银行称号)、《宁波市创客人才根底人才购房补助请求表》一式二份等资料(以上资料除已清晰原件或复印件的,均需一起供给原件及复印件),由自己交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间省部下单位及市本级单位报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立异服务联盟总窗)初审后,上报各级人力社保部分审阅,并报财务部分存案。
3、购房补助实施隔月发放,凡在当月申报的,经人社部分和财务部分审阅,并与契税部分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于次月20日由受理单位直接拨付发放。每月末最终一个工作日,由各县(市)区受理单位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立异服务联盟总窗报送汇总表。
4、购房补助受理发放的截止时刻:一般产品房在房地产公司交给结算发票开具之日起半年内;二手房在产权挂号受理之日起半年内。
上述目标享用方针所涉购房期限为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期间,产品住宅购房时刻以合同初次存案日期为准,二手住宅购房时刻以产权挂号受理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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