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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新规便利境内企业境外投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17:53

经过一段时间的揭露征求意见之后,国家外汇 处理局日前正式发布了《境内组织境外直接出资外汇 处理规则》。为进一步支撑我国境内组织境外直接出资平稳、健康发展,《规则》为境内企业境外出资供给了许多便当,比方新规显着扩展了境内组织境外直接出资的外汇资金来历。
外汇局清晰,境内组织能够运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则的国内外汇借款、人民币 购汇或什物、无形财物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财物来历等进行境外直接出资。境内组织境外直接出资所得赢利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出资。自有外汇资金 包含常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出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
在批阅程序方面,《规则》变革境外直接出资外汇资金来历事前检查为过后挂号,并取消了境外直接出资资金汇出核准。外汇局对境内组织境外直接出资 及其构成的财物、相关权益实施外汇挂号及存案准则。境内组织在向所在地外汇局处理境外直接出资外汇挂号时,应阐明其境外出资外汇资金来历状况。
《规则》答应境内组织在进行境外出资时汇出前期费用,境内组织向境外汇出的前期费用,一般不得超越境内组织已向境外直接出资主管部分请求的境外 直接出资总额的15%,关于汇出的境外直接出资前期费用确需超越境外直接出资总额15%的,境内组织应当持上述资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处理局分局(含外汇管 理部)提出请求。
《规则》改变了原先的境外直接出资外汇资金来历检查的方法,实施过后存案挂号。为了在国际收支局势发作显着变化的状况下,防备或许呈现的危险, 《规则》清晰,外汇局可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局势和境外直接出资状况,对境内组织境外直接出资外汇资金来历规模、处理方法及其境外直接出资所得赢利留存境外的 相关方针进行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外汇指定银行需查询外汇局挂号的境内组织的境外直接出资外汇资金来历状况,方可为其处理境外出资款的汇出。整体而言,改 变境外出资外汇资金来历检查方法的危险有限,能够经过其他部分的合作及外汇局的挂号环节防备所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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