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得转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0:55
租借合同(Lease Contract),租借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借物交付给承租人运用、收益,承租人付出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供给物的运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借物有运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借物须为法令答应流转的动产和不动产。
法令咨询:
申请人林先生租用了被申请人王女士坐落市区一店面用于运营母婴用品,租期三年,每年租金为22000元,每半年付款一次。两边还约好:期满后如续租,两边另行签定协议。申请人付出了半年租金11000元后开端运营,因为运营不善,生意惨白,林先生就将该店面转租给别人。王女士得知后,直接将店面锁起来,两边为此发作胶葛。林先生以王女士不赞同转租,其遭到经济丢失为由,要求王女士补偿其经济丢失22000元。
律师答复:
本案中两边当事人签定房子租借协议时,两边没有约好在承租期间可由承租人转租的条款,且被申请人也不赞同转租,因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补偿其丢失没有现实理由和法令依据。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能够将租借物转租给第三人。”
第二款规则:“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法令咨询:
申请人林先生租用了被申请人王女士坐落市区一店面用于运营母婴用品,租期三年,每年租金为22000元,每半年付款一次。两边还约好:期满后如续租,两边另行签定协议。申请人付出了半年租金11000元后开端运营,因为运营不善,生意惨白,林先生就将该店面转租给别人。王女士得知后,直接将店面锁起来,两边为此发作胶葛。林先生以王女士不赞同转租,其遭到经济丢失为由,要求王女士补偿其经济丢失22000元。
律师答复:
本案中两边当事人签定房子租借协议时,两边没有约好在承租期间可由承租人转租的条款,且被申请人也不赞同转租,因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补偿其丢失没有现实理由和法令依据。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能够将租借物转租给第三人。”
第二款规则:“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