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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网上仲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1:51
   网上裁定是挑选性争议处理方法(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的一种新方法。当今世界,电信手法的敏捷发展与广泛使用,促进了电子商务(e-commerce)的日益勃兴,这为网上裁定奠定了某种物质基础。可是,网上裁定毕竟是个新范畴,其本身面临着许多共同的问题。一般世界商事裁定规矩能否在这一范畴适用?网上裁定的当事人将会遇到哪些妨碍?本文企图对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别离予以讨论。
    一、导言
这儿咱们假定:一位A国买方与一位B国卖方就网上订货的产品是否存在着质量问题产生了争议。依据两边来往的电子邮件,该争议被提交坐落C国的裁定组织进行网上裁定。裁定庭由D国、E国及F国的裁定员组成,裁定的开庭及审理是经过电子邮件和视频会议的方法来进行的。经过若干电子邮件的来往,裁定员们做出了结局判决,由D国首席裁定员在其坐落G国的休假别墅顶用电子邮件向争议两边发出了判决书。这种经过互联网进行的裁定,被称之为网上裁定(online arbitration)。
由此可见,互联网不只能够用来在不同法域的不同人员之间进行交流,并且当事人还能够经过互联网来挑选世界任何地方的裁定员。不过,于进步功率和带来便利的一起,经由互联网进行裁定在实践中也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例如,由于争议两边当事人的文书来往是电子化的,那怎么确认其相互间裁定协议的有用性?裁定地点在何处?裁定的程序规矩及实体规矩是什么?裁定判决做出地在哪里?网上裁定判决怎么取得供认与履行?等等。清晰和执行这些问题关于网上裁定的健康发展与完善至关重要。
网上裁定这一争端处理方法的呈现,不只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一起也带来了许多理论上的困惑。例如,网上裁定是对传统裁定方法的改进仍是代替?网上裁定终究仍是不是裁定?有些学者以为,网上裁定是对传统裁定方法的完善,由于传统方法不能简略地转换为网络环境。”{1} 跟着通讯技能的改进,裁定程序的许多环节都有了新变化,比如在交流方面就常常以电子邮件来替代传真和寄信。但也有学者以为,假如不契合传统方法的要求(比如可触知的书面文件、裁定程序中当事人与裁定员躯体的实践呈现等等),网上裁定便不能保有其效能。网上裁定或许来自于传统的争议处理方法,但它毫无疑问会创设出一系列新规矩,这些新规矩将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2}。
鉴于以上不同观念,笔者以为有必要加强对网上裁定的研讨,以进一步从深层次来调查这一新的争端处理方法与既存的世界商事裁定机制之间的联系与调和性。
二、网上裁定协议
各国国内立法以及相关的世界公约均规矩,一项有用的裁定协议是裁定程序发动的必备要件。网上裁定协议有两种寓意:一是两边当事人合意挑选传统的裁定方法处理其相互间的争议,但这种合意挑选是经由电子传输方法达到的;二是两边当事人合意挑选现代化的科技手法来裁定处理他们之间的争端,而这种合意挑选则既能够采纳有形的物质方法(如签定书面裁定协议),也能够是经过电子传输方法来达到。咱们这儿所要讨论的,仅仅是指经由电子传输方法达到的裁定协议。
在当时的裁定实践中,一般均以为一项有用的裁定协议应当是书面的”并经签字”。那么以电子传输方法达到的裁定协议是否契合这一要求?从有关规矩来看,现代裁定法对裁定协议的书面”方法规矩得比较灵敏。例如,联合国世界贸易法委员会《世界商事裁定演示法》(以下简称《联合国裁定演示法》)第7条第2款规矩:裁定协议应是书面的。协议如载于当事各方签字的文件中,或载于来往的函件、电传、电报或供给协议记载的其他电讯手法中,或在申述书和答辩书的交流中当事一方宣称有协议而当事他方不否定即为书面协议。”
世界社会发展至今日,网络买卖敏捷添加,相应地,与世界贸易有关的电子文书也很多出现,比如电子合同、电子提单、电子裁定协议等等就层出不穷。关于这一新式范畴,联合国世界贸易法委员会于1996年12月16日经过了《电子商务演示法》(以下简称《联合国电子商务演示法》),以促进、规范电子商务的健康、稳定发展。该《演示法》第6条第1款对书面”方法做出了一项新规矩:假如法令要求信息须选用书面方法,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能够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意了该项要求。”该项条款中使用了一个新概念:数据电文”(data message)。从现代科技手法的使用状况来看,应当将其理解为包含电子邮件、电传以及电子数据交流(EDI)等方法。换言之,依据该《演示法》确认的规范,只需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是能够随时调取并查用的,即为书面文件。依据这一规范,当事人相互间以电子邮件方法缔结的裁定协议,是契合书面方法要求的。在这方面,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世界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第5条第3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该条款规矩:裁定协议应当采纳书面方法。书面方法包含合同书、函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流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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