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答记者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9:13中新网3月28日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将于2006年7月1日开端施行。为了便于我们了解《法令》有关精力,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保监会负责人答复了媒体记者的发问。我国政府网刊出了问答全文。记者:《法令》拟定的布景是什么?有关部门负责人:《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在我国树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和救助基金准则,并由国务院拟定具体办法。《法令》作为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的具体措施,遭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经过反复研究和证明,并屡次向社会各界寻求定见。2004年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寻求以运送职业为主的北京市民代表对《法令》草案的定见。2005年1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将《法令》草案分别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我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全文发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定见和主张。2005年2月,保监会安排两次专题研讨会,听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定见。在寻求定见过程中,社会重视的焦点首要会集在补偿准则、责任限额、稳妥条款和费率、救助基金来历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经过深化的分析研究,在严格遵守《路途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则的前提下,充沛吸收了各方面的定见和主张,对《法令》草案进一步予以修正和完善。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经过了《法令》,并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法令》出台的意图和含义是什么?有关部门负责人:《法令》的出台是执行《路途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树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和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准则的具体要求,是维护广阔人民群众利益,促进路途交通安全的有用行动。《法令》清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的适用范围、各项准则、稳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监督办理机构的责任,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的顺畅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效果。树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有利于路途交通事故受害人取得及时有用的经济保证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闯祸方的经济担负;有利于促进路途交通安全,经过“奖优罚劣”的费率经济杠杆手法,促进驾驶人增强安全认识;有利于充沛发挥稳妥的社会保证功用,维护社会安稳。记者:《法令》有哪些首要特色?有关部门负责人:《法令》安身实际,着眼久远,既考虑了我国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才能,又充沛学习了国外先进经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明显的特色。一是杰出“以人为本”。将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有用的补偿作为首要方针。《法令》规则,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故造本钱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稳妥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二是表现“奖优罚劣”。经过经济手法进步驾驶员遵法合规认识,促进路途交通安全。《法令》要求有关部门要逐渐树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与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路途交通事故的信息同享机制,被稳妥人交纳的稳妥费与是否有交通违章挂钩。安全驾驶者将享有优惠的费率,常常闯祸者将担负高额保费。三是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法令》要求稳妥公司运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不以盈余为意图,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事务有必要与其它事务分隔办理、实施独自核算。保监会将定时核对稳妥公司运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事务的盈亏状况,以维护广阔投保人的利益。四是实施商业化运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条款费率由稳妥公司拟定,保监会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事务总体上不盈余不亏本准则进行批阅。《法令》首要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的投保、补偿以及监督办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则,清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稳妥准则的各项准则、稳妥两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监督办理机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