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公司破产清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23:46清算是一种法令程序,社团刊出时,有必要进行产业清算。土地(tudi)增值税清算程序 一、清算条件: 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处理清算土地(tudi)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以交税人初始填写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挂号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目标,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一般规范住所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应别离核算增值额 1、契合下列状况之一的,交税人应到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一)悉数竣工并出售结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全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直接转让土地运用权的项目。 (四)交税人请求刊出税务挂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契合下列状况之一的,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可要求交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交税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过竣工检验,在整个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到达可出售总建筑面积的份额85%(含)以上的。 (二)获得出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出售结束的。 (三)经主管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交税评价发现问题后,以为需求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税人缔造商品房,已自用或租借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交纳土地增值税,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规模。 二、清算手续时限 交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须在满意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交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须在主税务机关限制的期限内处理清算手续。 三、清算流程 1、凡契合应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交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当地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税款请求,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请求表》,经主管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处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2、凡主管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交税人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当地税务机关应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并送达交税人。交税人应在接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请求表》报送主管当地税务机关。经主管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后,在90日内处理清算税款手续。 3、交税人在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清税项目材料,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如下: (1)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政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首要开发产品(工程)出售明细表、已竣工开发项目本钱表)等。 (2)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书。 (3)获得土地运用权时所付出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据及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5)可以按清算项目付出告贷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告贷合同。 (6)出售商品房有关证明材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方式,包括:出售项目栋号、房间号、出售面积、出售收入、用处等。 (7)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