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9:36
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应当具有哪些条款?为了协助我们了解相关常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材料,欢迎我们阅览了解。
劳务差遣应当具有哪些条款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实行用人单位对劳作者的职责。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则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以及差遣期限、作业岗位等状况。即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差遣期限;
(五)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六)作业岗位;
(七)用工单位;
(八)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
(九)劳作报酬;
(十)社会保险;
(十一)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危害防护;
(十二)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务差遣单位供给的劳作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作者可向劳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劳务差遣单位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劳务差遣应当具有哪些条款
《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实行用人单位对劳作者的职责。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则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以及差遣期限、作业岗位等状况。即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差遣期限;
(五)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六)作业岗位;
(七)用工单位;
(八)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
(九)劳作报酬;
(十)社会保险;
(十一)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危害防护;
(十二)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务差遣单位供给的劳作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作者可向劳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劳务差遣单位应当承当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