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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灭失继承权还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04:43
根据我国承继法的规则,承继人有权承继被承继人的个人遗产,所以被承继人有遗产才会发生承继,假如被承继人没有遗产是没有承继可言的,假如承继物灭失了,那么房子灭失承继权还有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房子灭失承继权还有吗
当事人:
原告:权某某
被告:古某甲
根本案情:
古某乙与前妻共哺育三子女,分别为古某丙、古某甲、古某丁,其前妻病故后,1994年6月4日古某乙与权某某挂号成婚,两边均系再婚。1963年,古某乙在本市新城区获得宅基一处,古某乙与权某某再婚时寓居于该宅基西侧三间二层砖混结构房子。1994年6月15日,古某乙与古某甲写具协议书一份,约好:该宅基房子归古某甲一切,其他人没有承继权,白叟(古某乙、权某某)住一间房子,收二间房费。2000年,被告古某甲将古某乙与权某某寓居房子改建为四层,古某乙与权某某运用一层北边套间房子。2002年8月,古某乙病故,原告权某某仍在此寓居至今。现宅基房地点村面对拆迁改造,原告对房子权属发生纠纷。原审理中,法院咨询古某丙、古某丁对房子定见,两人均表明房子应属古某甲一切,自己不建议承继权。庭审中,两边对一审查明的现实根本认可,被告供认古某乙与古某甲写具协议书一份,系古某甲执笔所写,但有两名见证人在场并签字,一审中见证人出庭进行证明及陈说。别的,古某乙与古某甲写具赠与协议书后,被告遂将其父古某乙的土地证办至自己名下并于2000年出资将原房加盖为四层,其父古某乙与原告权某某在此房寓居。2002年8月被告之父古某乙逝世。尔后原告权某某与被告古某甲一向在此寓居。因该房子面对拆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承继该房子,一审宣判后即2011年11月中旬,两边争议的房子撤除。
法官析案:
权某某与古某乙成婚,属合法夫妻。尽管被告古某甲与其父古某乙写有协议,但原告与被告之父成婚在先,被告与其父协议处置房产在后,该协议内容掠夺了原告的承继权力。故原告权某某应享有承继被告之父古某乙遗产的权力。关于原告要求法院承认原告享有对被拆迁的房子承继权,是要求法院清晰原被告之间,就古某乙所留传房子承继争议的民事法令关系是否存在,所进行裁判承认。尽管争议的房子已灭失,可是根据拆迁安顿被撤除的,并非房子自身自行灭失,对房子的权力依然存在,故应当支撑承认原告享有对被拆迁的房子承继权。
法院判定:
承认原告权某某享有被告之父古某乙所遗被拆迁房子的承继权。
二、承继权损失的景象有哪些
1、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
承继人成心杀戮被承继人,无论是为抢夺遗产而杀戮仍是为其他意图而杀戮,只要是有成心杀戮的行为,就是一种严峻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仍是未遂都损失承继权。
2、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
承继人杀戮其他承继人,而且是为了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其间既包含法定承继人杀戮遗言承继人的景象,也包含遗言承继人杀戮法定承继人;而且还包含第二次序承继人杀戮榜首次序承继人。
3、遗弃被承继人的,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峻的。
遗弃被承继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承继人有抚育责任而拒不履行抚养责任;所谓优待被承继人是指在被承继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糟蹋或许摧残。
对遗弃被承继人的,不论情节是否严峻,都损失了承继权,但承继人如确有悔改表明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明宽恕的,能够不承认其损失承继权。
优待被承继人情节是否严峻,能够从实施优待行为的时刻、手法、结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假如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峻,则损失承继权,若承继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优待人生前表明宽恕的,可不承认其损失承继权。
4、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峻的。
所谓假造遗言是指以被承继人的名义制造假遗言。所谓篡改遗言是指改动被承继人所立的遗言的内容。所谓毁掉遗言是指将被承继人所立的遗言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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