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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所有权如何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02:28

乡村乡民建住所需求运用宅基地的,应向乡民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乡民委员会应将请求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方位等张榜公布,听取大众定见,经审阅赞同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请求人填写(乡村宅基地请求表)后报城镇人民政府审阅。乡村宅基地自建房所有权请求流程及批阅程序如下:
(1)请求。
请求人持请求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请求。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会集请求材料,依法举行村委会或乡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乡民未提出贰言或许贰言不成立的,上报给城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安排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大众查询,检查建房用地和建造请求条件,并制造勘查笔录和检查定见书。
(3)填请求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乡村乡民住所用地与建造请求表》。
(4)委会检查。
村委会对请求人提交的《乡村乡民住所用地与建造请求表》进行检查并签署定见,证明请求人的原住所用地状况和家庭成员现寓居状况,由负责人签字,一起加盖乡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阅。
(5)审阅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所建造用地请求材料后完结审阅并现场确认规划用地规模,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契合批阅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批阅。
县人民政府同意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布《建造用地同意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城镇政府人员依据《建造用地同意书》和《村镇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规模,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请求人方能开工建造。
(8)检验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乡村乡民住所,应当自房子竣工检验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请求处理土地初始挂号或许改变挂号手续和房子产权挂号手续,收取土地运用权证书和房子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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