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股权转让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21:45
为了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组织请求处理公证。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的常识进行回答。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公证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处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则:“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证明法令行为、有法令含义的文书和现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维护公共产业、维护公民身份上、产业上的权力和合法权益。”因而,本文以为,为了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组织请求处理公证。处理公证时,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①公司的《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假如法定代理人不能亲身处理的,还需供给授权托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
②假如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还需提交本公司赞同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抉择(股东会抉择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假如转让方是个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③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供给的资料为董事会抉择、授权托付书、商业登记证,假如是香港的当事人还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托付的评判人处理公证,假如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应到当地处理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认证;
④触及国有财物的,还需供给有财物评价组织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等。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公证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处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则:“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证明法令行为、有法令含义的文书和现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维护公共产业、维护公民身份上、产业上的权力和合法权益。”因而,本文以为,为了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组织请求处理公证。处理公证时,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①公司的《法人执照》、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假如法定代理人不能亲身处理的,还需供给授权托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
②假如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还需提交本公司赞同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抉择(股东会抉择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假如转让方是个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
③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供给的资料为董事会抉择、授权托付书、商业登记证,假如是香港的当事人还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托付的评判人处理公证,假如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应到当地处理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认证;
④触及国有财物的,还需供给有财物评价组织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