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劳动争议要有哪些部门来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20:45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十条规则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能够到下列调停安排请求调停:(一)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二)依法建立的底层人民调停安排;(三)在城镇、大街建立的具有劳作争议调停功能的安排。、第十七条规则,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习惯实际需求的准则建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市、县建立;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区、县建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能够建立一个或许若干个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建立。
依据以上规则,北京时开劳作胶葛律师以为,我国现有的劳作争议处理安排,包含劳作争议调停安排、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劳作争议调停安排包含: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依法建立的底层人民调停安排,在城镇、大街建立的具有劳作争议调停功能的安排。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是处理劳作争议的专门安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市、县建立,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区、县建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能够建立一个或许若干个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实际中,我国的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上海),还建立省一级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如上海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担任审理主资企业及其分支安排、办事安排与劳作者发作的劳作争议或许在辖区内有严重影响的劳作争议等案子。但需求留意的是,省一级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和市、县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之间,不存在级别管辖的联系。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任审理包含劳作争议在内的各类案子。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是国家一级的最高人民法院、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区域一级和在直辖市内建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县一级的底层人民法院。一般来说,裁定判决书上会列明对裁定判决不服,向哪一个详细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述,劳作争议的当事人直接向该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即可;关于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案子,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