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写的婚前财产公证会不会生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4:33
没成婚写的婚前产业公证会不会收效
为表忠心,张先生在与未婚妻梁女士所做的婚前产业约好中,大方表明将一套两居室住宅送给她。没想到,历经5年,梁女士不光未嫁给张先生,反倒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张先生给付曾在约好中许诺赠与的住宅。本年54岁的梁女士称,她与张先生是朋友联系。宣武区某小区的一套两居室系张先生名下私产。5年前,她与张先生签定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好后者将上述房产赠与她,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是张先生至今未向她交给赠与物,也未处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为此她特申述到法院,要求张先生实行自己的许诺并承当案子受理费。
张先生:维权是假,使用婚姻骗财是真
54岁的张先生看完申述书后心情登时激动起来,再三宣称要找媒体重视此事,让咱们都来知道知道梁女士这个“骗子”。
11月21日,张先生按照法院告诉来到了法院,在很多的媒体面前他咬文嚼字地开端了他绵长的辩论讲话:“我与梁女士是1996年11月通过北京爱心相识服务中心介绍知道的,经了解得知她是民政干部,国家公务员,感到十分满意。之后两人爱情开展十分迅速。”他与梁女士并非她在申述书中所称的朋友联系,而是当之无愧的恋人联系,不仅如此,他们还在一同共同生活了5年。张先生说:“这期间我曾多次提出与她成婚,但她不是拿假成婚证骗我就是以各种托言搪塞我。1997年末,为了表明自己的忠心,在梁女士家中,由她的老友为咱们处理了这份引发胶葛的婚前产业公证协议。事隔不久,我被梁女士轰出了家门。尔后,我便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原告扯上了很多的经济官司。第一次是因为梁女士使用我丢掉了的龙卡私自取走了我的10.5万元存款。为此我将她和银行一同告到了海淀区法院,但因为我没有根据被驳回了,白白丢失了10万多块钱。第2次是因为炒股。2000年6月,梁女士出资5万让我协助其炒股。后我炒股失利。为其写下欠条,条件是她有必要将公证书交还给我。她当即表明同意。但谁知事后又反悔了。不用说,这次官司我又输了,被法院判定返还她5万元欠款,公证书也没拿回来。这次应该是第三次了。”
法院:婚前产业约好不能脱离婚姻独自收效
在法庭上,张先生以为自己最初与梁女士签定上述公证时,是为了两边能成婚,现在两边已然没有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特别是梁女士在申述书开端就称二人为朋友联系,当然就更没有权力要房子。而梁女士的代理律师则以为通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可以吊销的,梁女士和张先生的协议通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所以张先生有必要将其许诺赠与的房产交给给梁女士。该协议并非附条件的赠与,因为两边并未在协议中清晰约好在何种条件下该协议收效,张先生所说的赠与以婚姻为条件没有根据。
法院以为,二人的公证协议非单纯赠与行为,并且是以两边婚姻作为本质附加条件的含有赠与行为的婚前产业约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契合所附条件时收效。因为两边当事人至今没有实行成婚登记手续,致使该协议无法收效并实践实行。
为表忠心,张先生在与未婚妻梁女士所做的婚前产业约好中,大方表明将一套两居室住宅送给她。没想到,历经5年,梁女士不光未嫁给张先生,反倒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张先生给付曾在约好中许诺赠与的住宅。本年54岁的梁女士称,她与张先生是朋友联系。宣武区某小区的一套两居室系张先生名下私产。5年前,她与张先生签定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好后者将上述房产赠与她,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是张先生至今未向她交给赠与物,也未处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为此她特申述到法院,要求张先生实行自己的许诺并承当案子受理费。
张先生:维权是假,使用婚姻骗财是真
54岁的张先生看完申述书后心情登时激动起来,再三宣称要找媒体重视此事,让咱们都来知道知道梁女士这个“骗子”。
11月21日,张先生按照法院告诉来到了法院,在很多的媒体面前他咬文嚼字地开端了他绵长的辩论讲话:“我与梁女士是1996年11月通过北京爱心相识服务中心介绍知道的,经了解得知她是民政干部,国家公务员,感到十分满意。之后两人爱情开展十分迅速。”他与梁女士并非她在申述书中所称的朋友联系,而是当之无愧的恋人联系,不仅如此,他们还在一同共同生活了5年。张先生说:“这期间我曾多次提出与她成婚,但她不是拿假成婚证骗我就是以各种托言搪塞我。1997年末,为了表明自己的忠心,在梁女士家中,由她的老友为咱们处理了这份引发胶葛的婚前产业公证协议。事隔不久,我被梁女士轰出了家门。尔后,我便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原告扯上了很多的经济官司。第一次是因为梁女士使用我丢掉了的龙卡私自取走了我的10.5万元存款。为此我将她和银行一同告到了海淀区法院,但因为我没有根据被驳回了,白白丢失了10万多块钱。第2次是因为炒股。2000年6月,梁女士出资5万让我协助其炒股。后我炒股失利。为其写下欠条,条件是她有必要将公证书交还给我。她当即表明同意。但谁知事后又反悔了。不用说,这次官司我又输了,被法院判定返还她5万元欠款,公证书也没拿回来。这次应该是第三次了。”
法院:婚前产业约好不能脱离婚姻独自收效
在法庭上,张先生以为自己最初与梁女士签定上述公证时,是为了两边能成婚,现在两边已然没有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特别是梁女士在申述书开端就称二人为朋友联系,当然就更没有权力要房子。而梁女士的代理律师则以为通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可以吊销的,梁女士和张先生的协议通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所以张先生有必要将其许诺赠与的房产交给给梁女士。该协议并非附条件的赠与,因为两边并未在协议中清晰约好在何种条件下该协议收效,张先生所说的赠与以婚姻为条件没有根据。
法院以为,二人的公证协议非单纯赠与行为,并且是以两边婚姻作为本质附加条件的含有赠与行为的婚前产业约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契合所附条件时收效。因为两边当事人至今没有实行成婚登记手续,致使该协议无法收效并实践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