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00:51
土地是有经营权,人们能够将土地租借或是在土地上面经商等,有些人具有土地但没有资金,就想要将土地经营权给典当出去获得相应的借款。那么,土地经营权能够典当吗?跟着听讼网小编一起来谈论下土地经营权。
土地是否能够典当要看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方法,如果是经过家庭承揽方法获得则不能够典当;经过其他方法获得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则能够典当。
现在关于我国土地承揽经营权是否能够典当的问题分为不同的两种状况,我们要结合自己的状况进行详细的剖析,一般来说要是家庭承揽经营的土地是不能典当的,而要是经过其他方法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则是能够典当的。
依据《农村土地承揽法》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按照获得原因的不同能够分红两种:一是经过发包方和团体安排的成员缔结土地承揽经营合同,即经过以家庭承揽方法获得;二是其它方法,即“四荒”地的承揽方法,为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设定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农村土地承揽法》第10条规则:“国家保护承揽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通”。第32条规则:“经过家庭承揽获得的土地承揽经营权能够依法采纳转包、租借、交换、转让或许其他方法流通”。第49条规则:“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承揽农村土地,经依法挂号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揽经营权能够依法采纳转让、租借、入股、典当或许其他方法流通”。
第50条:“土地承揽经营权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该承揽人逝世,其应得的承揽收益,按照承继法的规则承继;在承揽期内,其承继人能够持续承揽。”因为该条被规则在《土地承揽法》的第三章“其他方法的承揽”中,因而应以为不适用于家庭承揽的景象。别的,典当权也遭到相关的约束,《承揽法》和《物权法》只规则四荒地承揽经营权的典当,对家庭承揽的土地经营权能否典当没有明文规则。《担保法》34条第2款的规则,犁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团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归于不得典当的产业,可见现行立法对家庭承揽的土地能否典当持否定态度。
土地是否能够典当要看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方法,如果是经过家庭承揽方法获得则不能够典当;经过其他方法获得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则能够典当。
现在关于我国土地承揽经营权是否能够典当的问题分为不同的两种状况,我们要结合自己的状况进行详细的剖析,一般来说要是家庭承揽经营的土地是不能典当的,而要是经过其他方法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则是能够典当的。
依据《农村土地承揽法》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按照获得原因的不同能够分红两种:一是经过发包方和团体安排的成员缔结土地承揽经营合同,即经过以家庭承揽方法获得;二是其它方法,即“四荒”地的承揽方法,为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设定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农村土地承揽法》第10条规则:“国家保护承揽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通”。第32条规则:“经过家庭承揽获得的土地承揽经营权能够依法采纳转包、租借、交换、转让或许其他方法流通”。第49条规则:“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承揽农村土地,经依法挂号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揽经营权能够依法采纳转让、租借、入股、典当或许其他方法流通”。
第50条:“土地承揽经营权经过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该承揽人逝世,其应得的承揽收益,按照承继法的规则承继;在承揽期内,其承继人能够持续承揽。”因为该条被规则在《土地承揽法》的第三章“其他方法的承揽”中,因而应以为不适用于家庭承揽的景象。别的,典当权也遭到相关的约束,《承揽法》和《物权法》只规则四荒地承揽经营权的典当,对家庭承揽的土地经营权能否典当没有明文规则。《担保法》34条第2款的规则,犁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团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归于不得典当的产业,可见现行立法对家庭承揽的土地能否典当持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