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20:18咨询:我弟弟平平在十年前成为王某的养子,三年前由于与王某联系不好,两边免除了收养联系。最近,生母因病逝世,在切割遗产时,平平提出他和养爸爸妈妈之间免除了收养联系,那么现在他能够承继生母的遗产。请问:免除了收养联系的养子女,能够承继生爸爸妈妈的遗产吗?
答复: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则,自收养联系建立之日起,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联系适用法律关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联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爸爸妈妈的近亲属联系的规则。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所以,在收养联系建立后,养子女只能承继养爸爸妈妈的遗产,而不能承继生爸爸妈妈的遗产。
可是,在收养联系免除后,养子女又能否承继生爸爸妈妈的遗产呢?这应当依据具体情况来确认,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则:“收养联系免除后,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联系自行康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联系是否康复,能够洽谈确认。”为此,依据这一规则,假如你弟弟是在未成年时免除了与王某的收养联系,那么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系也自行康复,则有权承继生母的遗产。假如是在成年后免除与王某的收养联系,并经过洽谈康复了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系,也有权承继生母的遗产,但没有经过洽谈康复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系,则不能承继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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