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经典案例]亿万富翁撒手人寰 非婚生子继承遗产遭遇尴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0:24

广东商界巨贾、合理壮年的亿万富翁陈建华忽然放手西去,身后留给美丽的“二奶”谭琴和2岁的私生女谭小丽一笔独特的“糊涂账”:谭小丽要想承继生父巨额遗产,有必要承认自己的“身份”。但她的父亲已“死无对证”。。。。。。 1994年11月, 时年21岁的广西贵港姑娘谭琴来到广东惠州打工,一个月后,懂得驾驭技能的她成了亿万富翁陈建华所开公司的一名卡车司机。因为美丽生动,开车技能又好,谭琴深得陈建华喜欢。1997年7月,陈建华把她调到身边为其专职开车,并让她担任周末到广州某贵族学校接送其三个子女回家的使命。为了用车便利,陈建华让谭琴住在自己家的四楼,与他的家人同吃同住。跟着时刻的推移,陈建华不知不觉地已把谭琴视为知已,有意无意地同谭琴说过许多知心话。从陈建华口里,谭琴了解到老板与妻儿联系不睦,尽管有钱但活得并不高兴。1998年6月,谭琴回到广东江门与区强挂号成婚,但婚后第二天就脱离区强回到了陈建华身边,尔后就再也没有与区强一同日子过。也许是日久生情,此刻的陈建华与谭琴已由彼此的怜惜演化成了爱情。年纪上的巨大差异,一点点没有影响这一对“老夫少妻”的甜美日子,两人由偷情开展到同居,期间,谭琴没有与区强离婚。为了防止日后费事,陈建华亲身出头与区强私了,央求区强与谭琴离婚。面临无可挽回的实际,区强只得忍痛割爱。所以,1999年1月,在法院的调解下,谭琴交给了区强1.8万元作为补偿,完毕了时间短的婚姻。1999年7月,谭琴发现自己怀孕,老来得子的陈建华闻之非常振奋,当即让谭琴辞了作业,把谭琴组织住在深圳龙岗紫薇花园的豪宅里,安心养胎,并先后高薪延聘数名保姆尽心照料谭琴的饮食起居,呵护得体贴入微。2000年2月5日,谭琴在深圳龙岗中心医院早产,生下一女,取名谭小丽。因为是非婚生女,作为当地商界名人的陈建华其时因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与谭琴的不合法同居之事,没有在谭小丽的《出世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一栏里填写自己的姓名。为了不让外人特别是妻儿知道自己在外包“二奶”,陈建华请人办了一张区强的假身份证,并在谭小丽的《出世医学证明》上填写了谭琴的前夫区强为生父的内容。这位50岁的亿万富翁没想到,此举日后给谭琴母女留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难言苦楚,从而引发了一场长年累月的“身份诉讼”。2002年4月中旬,身体不适的陈建华好像有种不祥的预兆,遂急着要立份“遗言”,把自己的一辆价值60多万元的奔跑轿车处分给没有名份的“妻子”谭琴。但谭琴以为,人活得好好的就立“遗言”不吉祥,因此竭力对立。没想到一周后预见变成了实际。4月22日,陈建华因肺TB在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忽然逝世,一个字也没有留下。顿然间,2岁的女儿没了父亲,母女俩失去了日子来源。谭琴只好将紫薇花园的房子拿出来租借,带着女儿回到了广西贵港老家。家里人原本以为她钓了一个金龟婿,没想到最终却人财两空,觉得她把谭家的脸面都丢光了,整日长吁短叹。谭琴见家里也呆不下去了,便再次回到深圳。谭琴决议从头寻觅自己的日子之路,*自己打工拼出一个簇新的天空。她又开端四处寻觅作业,但多日曩昔,随同她的总是绝望和丢失。6月5日,女儿忽然患病住院,但因为没有钱不得不回到家中,看着衰弱的孩子。因为长时间共处,谭琴对陈建华的产业已一目了然,深知陈建华在广东就拥稀有家公司、工厂,还有房产、车辆及出资,身价过亿。谭琴以为谭小丽作为陈建华的非婚生女,依法应享有婚生子女相同待遇,理应作为榜首次序的承继人承继父亲陈建华的遗产。抱着这种希望,谭琴企图与陈建华的家族洽谈,但遭到陈建华母亲、遗孀以及三个婚生子女的回绝。无法之下,谭琴以监护人的身份,于2002年6月11日诉至广东惠阳市法院,恳求承认谭小丽的承继人身份并参加陈建华遗产的分配,承继坐落塘吓村惠阳市中鑫鞋厂、立得鞋厂租借的厂房一切权(可分价值140万元),以及坐落新圩塘吓大道边的两栋房产(可分价值10万元)和陈建华名下的320型奔跑一辆(可分价值10万元)。涉案遗产价值约为1680万元,谭琴以为谭小丽依法应分得160万元。惠阳市法院受案后,在法定期限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了作为被告的陈建华之妻陈惜珠、之母肖亚巧,之女陈燕茹和陈淑茹、之子陈小龙等5人。上述被告人在辩论时异口同声地否定谭小丽是陈建华的私生女。而仅有能证明她身份的《出世医学证明》档案中,“父亲”的姓名又破绽百出。谭小丽最终的“求证”只能是和同父异母的兄、姐“对质”,但亿万富翁的婚生子女们回绝做DNA判定。本案四次开庭,三次判定,谭小丽的“身份”成了我国法令与道德的明明白白的“悬念”。2003年9月上旬,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二审此案,至今仍是一个“哑谜”。巨额遗产承继案猛然变成了“身份诉争”,令谭琴始料未及。跟着案情好事多磨地开展,谭琴才深深地感受到:亿万富翁生前对她和孩子的宠爱明晰可鉴,而身后留给母女二人的爱情与亲情“遗产”竟是一笔“糊涂帐”。 在婚生子女与私生子女的权益发生冲突时,法令的价值取向侧重何方?律师观念 北京铭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为: 榜首、“在当事人一方因客观举证不能时,法院不能抛弃实行调取依据的法定责任”。“本案原告谭小丽现已尽到最大尽力举证,但她不能获取亿万富翁婚生子女的血样这种要害依据,法官有义务利用职权调取被告血样做DNA判定,从而推定谭小丽与陈建华的亲子联系,不然,法官就‘渎职’,并且判定的成果注定是缺少依据”。这位资深律师还特别强调:“身份确认不能简略地只是*一纸虚伪的《出世医学证明》来确认亲子联系。DNA是公认的科学判定,法官判案以实际为依据,应当采信的是科学依据而非做了四肢的《出世医学证明》。” 第二、并非一切的身份争议的诉讼都须进行亲子判定。假如现有依据已证明陈建华生前与谭琴不合法同居、谭琴怀孕前后与陈建华联系密切,陈建华对谭琴、谭小丽在经济上予以赞助等实际,陈建华的亲属又没有供给相反依据,那么法院就可以在归纳判别一切依据的有效性、关联性、证明力、概然性巨细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日子经验,推定判定谭小丽即陈建华非婚生女。一旦法院推定谭小丽即为陈建华非婚生女,陈建华的婚生子女必定不服上诉,到时陈建华的婚生子女除了活跃供给血样以明辨是非外,好像别无它法。 第三、依据第10条的规则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都享有平等的承继的权利。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