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东莞五保户供养的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05:35关于东莞五保户供养的目标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第五条五保目标是指契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抚育责任人,或许虽有法定抚育责任人,可是抚育责任人无抚育才能的;
(二)无劳动才能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抚育责任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则负有抚育、抚育和奉养责任的人。
第六条确认五保目标,应当由自己请求或许由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审阅,由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同意,发给由市民政局一致印制的《五保供养证书,报市民政部门存案。
第七条凡契合五保目标条件,且自己提出请求的村(居)民,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应按规则及时处理五保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回绝处理。
第八条五保目标具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经村(居)民委员会审阅,报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同意,中止其五保供养,回收《五保供养证书:
(一)有了法定抚育责任人,且法定抚育责任人具有抚育才能的;
(二)从头取得生活来源的;
(三)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才能的。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