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潍坊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08:28潍坊住宅公积金告贷处理流程
1、请求—告贷人及爱人带着身份证件原件和购买不同状况住宅需带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其交纳住宅公积金所在地告贷事务服务大厅,提出公积金告贷请求,填写《潍坊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初审,录入信息,核对告贷人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初审契合告贷条件且资料完全的,工作人员签署初审定见后提交给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调查—公积金中心调查人员或担保公司对告贷人购房状况、收入、信誉等进行调查,出具调查定见。
4、批阅—公积金中心对告贷人提交的请求依据调查人员的定见进行批阅,并在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能否公积金告贷的答复。准予公积金告贷的,出具《潍坊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批阅表》,将资料转受托付银行(受托付银行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不予公积金告贷的,及时奉告告贷人理由并返还资料。
5、签署合同—受托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转来批阅后的告贷资料后与公积金体系信息进行核实,一起复核告贷人的一切信息、资料,核实无误后与告贷人签署包含《潍坊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告贷合同》在内的一切合同,确认或开设告贷人还款账户。
6、处理典当、质押、确保—受托付银行帮忙告贷人处理典当、质押、确保等手续;用所购期房作典当的,受托付银行告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起帮忙告贷人处理典当、确保等手续。
7、托付放款--公积金中心接到受托付银行转来的《房子他项权证》后,复核、汇总并打印托付协议书,告诉受托付银行放款。
8、放款—受托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托付协议书后,依照托付协议内容及时将告贷发放到售房单位、售房人约好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