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养孤儿及其需要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20:10一、领养孤儿须供给的证明资料
1、收养人须供给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1)收养请求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状况(婚姻状况、子女状况)被收养人的状况、收养意图、确保不遗弃、不优待被收养人和育婴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相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育婴和教育才能、经济、健康、道德等状况〉,并加盖单位行政章;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大街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子女状况的证明;
(5)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相片2张;
2、送养人须供给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1)实践承当监护职责的证明;
(2)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二寸免冠相片一张;
(4)指定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身体检查证明;
(5)孤儿生爸爸妈妈逝世或宣告逝世的证明;
(6)其他有育婴责任的人赞同送养的书面定见。
二、领养孤儿的程序
(一)请求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两边亲身到收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收养挂号,一方不能亲身参与的,要出具经公证的托付收养书。被收养人假如已年满十周岁,有必要亲身参与。由于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有必要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身到收养挂号机关处理收养挂号,这样便于挂号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志愿的实在性和收养人资历的检查。依照收养挂号机关的要求照实填写《收养请求书》。请求书内容包含:收养人实在的收养意图,不优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育婴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确保及其它有关事项。
(二)检查检查是收养挂号作业的中心环节。挂号机关要对请求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检查,检查作业有必要耐性、详尽,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三)挂号通过仔细的检查,把握了请求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状况后,即可以决议是否准予挂号。契合《收养法》规则的条件的,准予挂号,发给《收养证》,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不予挂号的,也应向当事人阐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