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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02: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生意封闭式证券出资基金持续予以免征
印花税
的告诉财税[2004]173号公布时刻:2004-11-5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撑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持续对出资者(包含个人和组织)生意封闭式证券出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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