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购房中的“五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0:16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出售商供给完全的“五证”,这是法令对出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运用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建造工程开工证)、《商品房出售(预售)许可证》。1、《国有土地运用证》《国有土地运用证》是证明土地运用者(单位或个人)运用国有土地的法令凭据,受法令保护。
2、《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造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分请求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承认建造项目方位和规模契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据,是建造单位用地的法令凭据。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不合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不合法,不能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意图:保证土地利用契合城市规划,保护建造单位依照城市规划运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令结果:依照有关规则,房地产商即便获得建造用地的同意文件,但如未获得《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造用地同意文件无效。3、《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造工程契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令凭据,是建造单位建造工程的法令凭据,是建造活动中承受监督查看时的法定根据。没有此证的建造单位,其工程修建是违章修建,不能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意图:承认有关建造活动的合法位置,保证有关建造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令结果:房地产商如未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许违背《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则进行开发建造,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建造,期限撤除或许没收违法修建物、构筑物及其他设备,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地点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建造工程开工证)是修建施工单位契合各种施工条件、答应开工的同意文件,是建造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令凭据,也是房子权属挂号的主要根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造项目均属违章修建,不受法令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齐备时,建造单位应当依照方案同意的开工项目向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处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收取施工许可证。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私行开工。5、《商品房出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出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分答应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同意文件。其主管机关是锦州市房子产权监理处,证书由锦州市房子产权监理处一致印制、处理挂号批阅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子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子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查询房子的修建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运用证》和《商品房出售(预售)许可证》,两者标明所购房子属合法买卖领域。因而,购房者在挑选自己左右逢源的商品房时,最主要检查此两证即可,一个是《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一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若能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证》,阐明开发商已获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且该地块土地运用权没有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建立典当。开发商若能供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阐明开发商所预售的期房契合国家政策规则,其他三证现已获得,所售楼盘到达出资和工程形象进展的底线。需求特别提醒您的是,在检查“五证”时必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简单做弊。假如您对原件还有疑问,您能够请专业律师到相关部分核实真伪,保证满有把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