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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23:37
2013年安徽省路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核算规范如下:
一、2012年乡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024.2元。
二、2012年乡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开销15012元。
三、2012年农人人均纯收入7161元。
四、2012年农人家庭人均日子消费开销5556元。
项 目平均工资额
(元/人、年)
一、全省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40640 111.34元
二、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在岗员工40732 111.59
三、全省乡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员工29205 80.01
四、全省其他经济单位在岗员工41649 114.11
五、全省国有经济单位首要职业在岗员工40732  111.59
(一)农、林、牧、渔业21612 59.21
(二)采矿业75701 207.4
(三)制造业38887 106.54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出产和供给业47305 129.60
(五)建筑业42165 115.52
(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0008 109.61
(七)信息传输、核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7908 103.86
(八)批发和零售业34517 94.56
(九)住宿和餐饮业25040 68.6
(十)金融业74896 205.19
(十一)房地产业31331 85.84
(十二)租借和商务服务业27137 74.35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4895 123.00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办理业27166 74.43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2048 87.80
(十六)教育(公共办理和社会组织)39474/10838775 106.23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42522 116.50
(十八)文明、体育和娱乐业35616 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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