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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档案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3:18

社保档案与工作、养老保险、工龄核算等休戚相关,但有些人看到自己社保档案里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不符合,这个时分就会特别忧虑影响到自己利益。那么,社保档案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这方面常识。
【案情简介】
昨日,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由于社保档案与身份证上的出世日期不一致,致使其妹妹本该本年收取的退休养老金领不成了,他们为此很是苦恼。
张先生说,2004年,她妹妹地点的一家果品公司破产,整体员工处理了工龄“买断”。上一年12月,他妹妹总算盼到了能领养老金的日子,便兴冲冲到相关社保中心处理手续。可人家一查,没有啊!再查,其年纪记载足足还差着一年时刻。所以她被奉告,她还得再缴一年养老保险费,到2013年12月才能够申领养老金。张先生的妹妹掐指一算,不对呀,自己已缴满养老保险(定心保)年限,这个日子她不会算错。为了免除心中的疑问,社保中心调出了她的档案。本来问题出在出世日期上。档案内写着张先生妹妹的出世日期是1963年。
“自己清楚是1962年出世的,这有户口本与身份证为证,为何档案内却记载的是1963年呢?”张先生的妹妹想请人协助证明自己,但原单位早已不复存在,此路不通。问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明,他们没有权力更改档案。
昨日,记者就此事专门咨询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分人士听清来意,翻出一份文件,是1999年3月9日劳社部宣布的一个告诉,即《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阻止和纠正违背国家规则处理企业员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告诉》,上面有条规则很清晰:对员工出世时刻的认可,实施居民身份证与员工档案相结合的方法。当自己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世时刻不一致时,以自己档案最早记载的出世时刻为准。详细解说就是说,一般状况下,社保部分审阅承认退休时刻,主要以人事档案资料中最早记载资料记载的出世年月为准,假如没有人事档案资料,主要以户口或身份证记载的出世年月承认。可是,假如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出世日期挂号不一致时,以档案中的最早资料记载的出世日期为承认根据。
【法令解读】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则,对员工出世时刻的确定,实施居民身份证与员工档案相结合的方法。当自己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世时刻不一致时,以自己档案最早记载的时刻为准。
一句话,退休年纪以自己档案最早记载的时刻为准。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办。只需缴了社保费,就能够依法收取社保。也能够请求对社保年纪进行修正。
对参保者的年纪进行确定后能够更改。更正的根据有下面两种状况:
一、参保者有劳作、人事部分的招录档案,招工档案的,其年纪按档案年纪确定。
二、参保者无劳作、人事部分的招工、招录档案的,其年纪由市档案馆开具具有其社会关系的档案证明,加盖公章,另附身份证作参阅,确定后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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