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18条规则:“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抗辩,能够向债务人建议。 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务人的债务提出贰言,经审查贰言建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驳回债务人的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