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21:46
假如因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冒犯了两个法条,这便是法条竞合。关于法条竞合,仍然是需求对行为人予以处分的。有的朋友就会疑问,法条竞合犯处分准则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令竞合),是指因为法令对违法的错综规则,一个违法行为一起契合了数个法条规则的违法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全体或许部分的容纳联系,只能适用其间一个条文而排挤其他条文适用的景象。这是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法令现象。从我国刑法的规则看,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竞合状况:
(一)因违法主体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378条战时诽谤打乱军心罪和第433条战时诽谤惑众罪。二者的行为都是战时诽谤惑众,打乱军心,不同的是后者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前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前者能够容纳后者。
(二)因违法目标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116条的损坏交通工具罪与第275条的成心损坏公私资产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损坏的目标是特别资产,即交通工具,后者是一般资产,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三)因违法目的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363条的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物品牟利罪和第364条的传达淫秽物品罪、安排播映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是依据特别的目的,即牟利,后者能够是依据任何目的,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四)因违法方法或手法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192条的集资欺诈罪与第266条的欺诈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是用特别的方法欺诈,即不合法集资,后者能够用各种诈骗手法,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五)因违法时刻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424条的惊惶万状罪与第435条的逃离部队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违法的时刻是“战时”,后者能够在任何时刻,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六)因数个特别要件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438条偷盗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与第264条的偷盗罪的竞合。前者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现役军人,违法目标是特别资产,即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后者是一般主体、一般资产,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二、法条竞合犯处分准则是什么
在法条竞合条件下,一行为冒犯数法条,只能适用其间的一法条科罪处分。其挑选适用法条的准则,首要是:
(一)特别优于一般准则。特别法与一般法竞合,一般的应实施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行为人的详细行为契合特别法的要件的,适用特别法。因为,正是因为某种行为具有某一方面现实的特别性,侵略某一特定的社会联系,立法者才将其制定为特别法,以别于一般法,而且与其特别的危害性相适应,规则或重或轻或相同的惩罚。只要实施上述准则,才干契合和完成立法的目的。
(二)重法优于轻法准则。特别法与一般法竞合,而前者的法定刑轻于后者,在一般状况下,仍应实施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可是,在法令有特别规则时,能够实施重法优于轻法的准则,即适用一般法。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关于法条竞合,需求遵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准则,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需求依据现实和法令作出判定。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令竞合),是指因为法令对违法的错综规则,一个违法行为一起契合了数个法条规则的违法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全体或许部分的容纳联系,只能适用其间一个条文而排挤其他条文适用的景象。这是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法令现象。从我国刑法的规则看,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竞合状况:
(一)因违法主体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378条战时诽谤打乱军心罪和第433条战时诽谤惑众罪。二者的行为都是战时诽谤惑众,打乱军心,不同的是后者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前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前者能够容纳后者。
(二)因违法目标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116条的损坏交通工具罪与第275条的成心损坏公私资产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损坏的目标是特别资产,即交通工具,后者是一般资产,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三)因违法目的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363条的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物品牟利罪和第364条的传达淫秽物品罪、安排播映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是依据特别的目的,即牟利,后者能够是依据任何目的,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四)因违法方法或手法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192条的集资欺诈罪与第266条的欺诈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是用特别的方法欺诈,即不合法集资,后者能够用各种诈骗手法,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五)因违法时刻特别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424条的惊惶万状罪与第435条的逃离部队罪的竞合,首要因为前者违法的时刻是“战时”,后者能够在任何时刻,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六)因数个特别要件构成的法条竞合
例如,刑法第438条偷盗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与第264条的偷盗罪的竞合。前者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现役军人,违法目标是特别资产,即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后者是一般主体、一般资产,后者能够容纳前者。
二、法条竞合犯处分准则是什么
在法条竞合条件下,一行为冒犯数法条,只能适用其间的一法条科罪处分。其挑选适用法条的准则,首要是:
(一)特别优于一般准则。特别法与一般法竞合,一般的应实施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行为人的详细行为契合特别法的要件的,适用特别法。因为,正是因为某种行为具有某一方面现实的特别性,侵略某一特定的社会联系,立法者才将其制定为特别法,以别于一般法,而且与其特别的危害性相适应,规则或重或轻或相同的惩罚。只要实施上述准则,才干契合和完成立法的目的。
(二)重法优于轻法准则。特别法与一般法竞合,而前者的法定刑轻于后者,在一般状况下,仍应实施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可是,在法令有特别规则时,能够实施重法优于轻法的准则,即适用一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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