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被保险人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4:57

    问:被稳妥人赋闲后,需具有哪些条件才能够请求收取赋闲稳妥金?
   答:(一)按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已按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三)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赋闲人员。
   问:赋闲人员应怎么处理挂号,怎么收取?
   答:本市乡镇赋闲人员自与用人单位停止、免除劳作(聘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停止、免除劳作(聘任)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训练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相片到户口所在地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进行赋闲挂号、处理申领赋闲稳妥金手续。契合收取赋闲稳妥条件的赋闲人员,进行赋闲挂号,从次月起,按月收取赋闲稳妥金。
   问:被稳妥人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是依据什么确认的?
   答:被稳妥人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依据其赋闲前累计缴费时刻确认:累计缴费时刻1年以上不满2年,能够收取3个月赋闲稳妥金;累计缴费时刻2年以上不满3年,能够收取6个月赋闲稳妥金;累计缴费时刻3年以上不满4年,能够收取9个月赋闲稳妥金;累计缴费时刻4年以上不满5年,能够收取12个月赋闲稳妥金;累计缴费时刻5年以上的,其超越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赋闲稳妥金的方法核算,确认增发的月数。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问:在哪些情况下,员工不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答: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人员,不享用赋闲稳妥待遇:(一)累计工作时刻不满1年的;(二)辞去职务或主动离任的;(三)按照法令、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则、不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其他人员。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