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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拍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21:52

房子还没有获得房子所有权证,阐明房子还不彻底归于自己,要对房子进行生意或是买卖都比较困难。有些人的房子由于债款或其他方面的要素面对被法院处理,那么,法院能够拍卖未获得房子所有权证房子吗?更多相关常识,请您阅览听讼网内容。
一般不能够的,由于无法证明房子产权归于谁,假如能证明房子产权,那么法院是有权拍卖的。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履行人的房子产权。
2、托付评价公司对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价。
3、评价成果出来后,根据评价价值,确认拍卖保存价。
4、托付拍卖公司对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安排施行。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决,确认拍卖成果的法令效力。
6、无人竞拍或许拍卖失利的,法院能够在第一次拍卖保存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托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利的,法院能够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子的拍卖,最多能够进行三次拍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能够进行拍卖吗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能够进行拍卖。
2、法院在拍卖前,应当奉告竞拍人该房子没有房产证的现实,及法令危险。假如竞拍人乐意接受的,能够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法院以房子的现状交给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担任房产证的处理事宜,不能处理的,自行承当相关职责。
3、法院无法拍卖成交的,法院能够根据请求履行人的请求,以房子赔偿债款。一起这儿的交给也是以房子现状进行交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根据协助履行文书处理产权挂号有关问题的函》的告诉》
履行程序中处置未处理初始挂号的房子时,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履行法院处置后能够依法向房子挂号组织宣布《协助履行告诉书》;暂时不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履行法院处置后能够向房子挂号组织宣布《协助履行告诉书》,并载明待房子买受人或接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有初始挂号条件后,由房子挂号组织依照《协助履行告诉书》予以挂号;不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发表房子不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接受人依照房子的权力现状获得房子,后续的产权挂号事项由买受人或接受人自行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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