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成立条件及遗嘱的格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13:57代书遗言的概念
代书遗言是指非由立遗言人自行书写的遗言,而是由代书人依据立遗言人的的意思表明代为书写的遗言。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发作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能的确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说:代书遗言,是指遗言人请别人替代自己书写遗言。
代书遗言的建立条件
榜首,遗言人口述遗言内容,由见证人替代遗言人书写遗言。代书遗言不是代书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建立遗言,而是代书人依照遗言人的意思表明,如实地记载遗言人口述的遗言内容,而不可对遗言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批改。
第二,代书遗言有必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间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言人指定的,并经自己赞同的公民,不能以安排的名义为遗言见证人。承继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首要是为了确保代书遗言确实是遗言人实在志愿的披露,也为了避免日后就遗言的效能发作胶葛。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言人有必要在遗言上签名,并注下一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结束的遗言,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言人当场宣读,经遗言人确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并注明详细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言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确保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言人有必要亲笔签名,不答应别人代签。
遗言人不能书写名字的,可否用捺指印替代?
承继法未规则这种替代方法,但依据大多数学者的定见,以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言的才能,乃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答应这少量特别的公民,在代书遗言上捺指印替代签名。可是,有书写才能的遗言人不得用捺指印替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法代签名。
第四,遗言代书人应当具有彻底的民事行为才能,不是未成年人或许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言代书人有必要不是承继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承继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承继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与承继,同承继存在着直接而严重的利害关系,假如让他们担任遗言代书人,难免会招摇撞骗,危害其他承继人的利益,乃至呈现篡改遗言、曲解遗言原意、添加或削减遗言内容等行为,给其他承继人的利益形成危害。即便作为遗言代书人的承继人、受遗赠人自己没有歹意,也没有招摇撞骗从中渔利,但由于其特别的身份,必定引起其别人的猜忌,引发不必要的胶葛。因而,承继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言代书人。
遗言的格局
遗 嘱
立遗言人名字:xxx 性别:xx 出世年月日:xxx 民族:xx 住址:xxx
为了 ____________,特请 __和 __作为见证人,并托付 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言如下:
一、立遗言人一切的产业称号、数额、价值、方位及特征:
二、立遗言人对一切产业的处理定见:
三、其他:
本遗言一式 份,由 ___ 保存。
立遗言地址:___________
立遗言时刻:___________
立遗言人: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代书人:____律师
____律师事务所
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