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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是行纪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18:13
详细什么是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又称“信任合同”。行纪人依据托付人的托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处理购销、寄售等业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行纪准则源自罗马法,旧时又有固有行纪与非固有行纪之分;前者指以货品和·有价证券购销业务为标的的行纪,后者指以非购销业务为标的但契合行纪要件的合同联系,包含承包行纪,运送别纪等。中国古代“邸店”、“牙行”所从事的寄售业务,本质上亦属行纪。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一、行纪合同的地位在《合同法》中依法确认并独立存在。
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从事法令活动、为托付人处理业务,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作的联系与托付人无关,行纪人尽管为托付人处理业务,但是以自己的名义,因而,托付人也不对行纪人的行为承当法令成果。
三、行纪人的法令活动是为托付人处理业务,争夺利益,因而,行纪人在充分考虑托付人利益的情况下,其发作的货品危险应由托付人承当。
四、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活动,行纪合同的托付人取得行纪人处理业务的成果,托付人向行纪人付出约好的酬劳。
五、行纪合同的标的物是行纪人为托付人处理业务而与第三人发作的法令行为的成果,该成果是托付人的托付,即行纪合同的标的物。
六、行纪合同的法令活动范围仅限于购销、寄售等民事法令行为,仅此而已,不触及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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