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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规定土地出让金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22:00
2015年土地出让金最新规则。市政府日前宣布《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规范的告诉》,调整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规范,并于本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受理划拨转出让的,按原方针履行。
《告诉》规则,从5月1日起,住所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按契税计税价格的2%计收;商服、工业用地和其他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按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市场评估价的差价收取。
据了解,本年3月1日,我市曾调整了住所地价,为保证市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中土地出让金收取方针的连续性,防止因基准地价更新导致出让金收取规范大幅变化。曾经住所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和商服、工业用地和其他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出让金,都是依照基准地价的必定份额收取。调整后,出让金收取规范与基准地价“脱钩”,也就是说出让金不会跟着基准地价变化而变化。
此外,该《告诉》还对拆迁安顿房、劳力安顿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收取方法做了规则。其间,2005年12月31日前拆迁的安顿房(含钱银回购房)土地出让金规范持续依照原先规范履行;2000年前转让,现已国土资源或房管部分收取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后仍坚持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按2000年基准地价收取,原已收取的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能够抵扣出让金(剩余不退),出让期限从初次转让立契时刻开端核算;国有土地上的乡村团体劳力安顿房,不管分配目标是否为本村乡民,统一按国有划拨性质处理挂号。分配后转办出让的,出让金按契税计税价格的2%计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按契税计税价格的1%计收;单位经过安顿房子获得的或原经过购买房子获得的商服和其他经营性用地(不含工业用地)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商服和其他经营性用地(不含工业用地)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契税计税价格的6%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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