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原因行政处罚法没有把通报批评作为一种处罚种类加以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11:40
正告是申戒罚的方式之一,它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斥责和劝诫。正告处分的意图不是单纯的制裁,而是训诫。
法令咨询:行政处分法没有把通报批评作为一种处分品种加以规则主要原因是什么
律师答复:
它们在性质、适用条件等方面根本相同,只不过是方式和奉告的规模不一样。正告一般仅限于直接奉告行为人,而通报批评奉告的规模不只限于行为人自己,还包含与行为人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分决议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分决议的期限内,予以实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分不中止实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议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组织别离。
除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过后难以实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则作出罚款决议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二)依据法令规则,将查封、扣押的资产拍卖或许将冻住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求延期或许分期交纳罚款的,经当事人请求和行政机关同意,能够暂缓或许分期交纳。
法令咨询:行政处分法没有把通报批评作为一种处分品种加以规则主要原因是什么
律师答复:
它们在性质、适用条件等方面根本相同,只不过是方式和奉告的规模不一样。正告一般仅限于直接奉告行为人,而通报批评奉告的规模不只限于行为人自己,还包含与行为人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分决议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分决议的期限内,予以实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分不中止实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议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组织别离。
除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过后难以实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则作出罚款决议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二)依据法令规则,将查封、扣押的资产拍卖或许将冻住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求延期或许分期交纳罚款的,经当事人请求和行政机关同意,能够暂缓或许分期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