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税如何计算2019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09:45征收房产税是我国进行房产调控的一项重要方针,意图房产税处于部分当地试点阶段。那么东莞房产税怎么核算,关于房产税怎么核算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房产税怎么核算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房产税怎么核算
征收规范
房产税征收规范从价或从租两种状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租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根据。从价计征10%-30%的详细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如浙江省规则详细减除起伏为30%。
房产税税率选用份额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交税额的核算分为以下两种状况,其核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
应交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根据的
应交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交税时刻
1.交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交纳房产税;
2.交税人自行新建房子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3.交税人托付施工企业缔造的房子,从处理检验手续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4、交税人置办新建商品房,自房子交给运用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5.交税人置办存量房,自处理房子权属搬运、改变挂号手续,房地产权属挂号机关签发房子权属证书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6.交税人租借、出借房产,自交给租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租借、出借该企业缔造的商品房,自房子运用或交给之次月起,交纳房产税。
交税期限
房产税实施按年核算、分期交纳的征收办法,详细交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
交税地址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交纳。房产不在同一当地的交税人,应按房产的位于地址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交税。
归纳上面的介绍,关于房产税的核算,国家有相应的核算规范和办法。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房产税怎么核算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