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逃避追缴欠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0:26咱们知道,“追缴”一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法分子违法所得的资产,应当追缴或许责令退赔;归于被害人的合法产业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违法用的自己资产,一概没收,上缴国库。 那么,什么是躲避追缴欠税?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躲避追缴欠税
躲避追缴欠税罪是指交税义务人欠缴应交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行为。是指交税人欠缴应交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躲避追缴欠税罪的行为特征
违法主体:本罪的主体是欠税人。
片面方面:本罪在片面方面是成心的,而且以躲避追缴欠税为意图。
客观方面:躲避追缴欠税罪表现为对所欠税款以搬运或许藏匿产业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行为。具体说来,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有必要有欠税的现实,欠税现实是该罪赖以建立的条件要件。如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躲避追缴。欠税是指交税单位或个人超越税务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没有准时交纳拖欠税款的行为。所以,在本罪中,“期限”是个要害的问题。在确定是否欠税时,有必要查明行为人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期限。
(2)行为人有必要有实践的躲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建立的要害所在。依据《刑法》,躲避行为是专指搬运产业和藏匿产业,如搬运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产品、藏匿存货等。假如不是将产业搬运或藏匿,而是交税人自己逃匿起来,则不构本钱罪。
(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违法意图。假如行为人虽然采纳了躲避的行为,但其搬运或藏匿的产业终究仍是被税务机关追回,弥补了欠税,则不构本钱罪。还有,即便欠税人出于躲避缴交税款的意图,搬运、藏匿了产业,但此举缺乏以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也不构本钱罪。最终还须指出,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和行为人的逃税行为还有必要存在因果关系。假如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是因为欠税人资金溃乏,财力不支等客观原因,并非因为欠税人有意搬运、藏匿产业所造成的,则也不构本钱罪。
(4)无法追缴的欠税数需达法定的量化规范,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成果犯,假如缺乏1万元,即不属“数额较大”,不构成欠税罪。这儿所称的“数额”,专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
经过上文的具体介绍,咱们知道,躲避追缴欠税罪,是指交税人欠缴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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