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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子应该怎么缴纳税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09:10

发问内容:物业管理公司代房主收取房租费,水电费,是否应按收取的房租费、水电费减去付出的房费、水电费的差额交纳营业税。租借的别人的房子在租借应该怎样交纳税金。
专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规则,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供给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出售不动产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可是,下列景象在外:(一)纳税人将承包的运送事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付出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运送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行事务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行者付出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行景点门票和付出给其他接团旅行企业的旅行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付出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生意事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其他景象。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3]16号)规则,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悉数收入减去代业主付出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付出的水、电、燃气、房子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5]第076号)第五条关于转租事务纳税问题规则,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所、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别人的行为也归于租借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借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依据上述规则,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能够减除代业主付出的水、电、燃气费。转租房子应按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交纳营业税,对租借的房产再转租行为也应按规则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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