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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4:49

收据权力获得的约束
(1)无对价或许无适当对价获得收据的,假如归于好心获得,依然享有收据权力,但收据持有人有必要接受其前手的权力瑕疵。假如前手的权力因违法或许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许损失,该持票人的权力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许损失。
举例:A与B签订了10万元的买卖合同,B向A发货,A向B付款,A向B签发支票,B背书给c,c付出了对价。假定B向A宣布的是假货,C并不知情,此刻C归于好心获得,享有收据权力,提示付款时,A不能回绝付出收据款。假如C并没有付出对价或许无适当对价的,C有必要接受其前手B的权力瑕疵,提示付款时,A能够回绝付出收据款。
(2)因税收、承继、赠与依法无偿获得收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约束。可是,所享有的收据权力不得优于其前手。
举例:A与B之间签订了10万元的买卖合同,B向A发货,A向B付款,A向B签发了一张支票,可是B获得支票后逝世,C承继了B的支票。那么C所享有的收据权力不得优于其前手B因诈骗、盗窃、钳制、歹意或许重大过失而获得收据的,不得享有收据权力。
(3)因诈骗、盗窃、钳制、歹意或许重大过失而获得收据的,不得享有收据权力。
【例题】甲以背书方法将收据赠与乙,乙能够获得优于甲的收据权力。( )(2007年)
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因税收、承继、赠与能够依法无偿获得收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约束。可是,所享有的收据权力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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