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的性质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20:59
打官司便是打依据,假如两边当事人发作民事纠纷的话,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两边当事人是需求活跃提交相关依据的。那么,民事依据的性质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民事依据的性质有哪些
民事诉讼依据:是指可以证明民事案子实在情况的客观现实材料。民事诉讼依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实在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依据的现实材料有必要是客观存在的。也便是说,作为依据现实,它不以任何人的片面毅力为搬运,它以实在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幻想的面貌呈现于客观国际,且可以为人所知道和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有必要向人民法院供给实在的依据,不得假造、篡改依据;要求证人照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供给科学、客观的鉴定定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查询搜集依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检查核实依据时有必要持客观态度。
关联性
指民事依据有必要与案子的待证现实之间有内涵的联络。也便是说,只要关于确认要件现实有协助的现实材料才有法令含义。
这种现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方式表现出来:
1. 直接的联络,如现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现实本身便是待证现实的一部分;
2. 直接的联络,如现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现实可以直接证明某一待证现实建立。
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子定案依据的现实材料有必要契合法定的存在方式,而且其取得、供给、检查、保全、认证、质证等依据的适用进程和程序也有必要是符合法令规定的。
民事诉讼依据品种有哪些?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子实在的依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只因它的外观呈书面方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明的内容可以证明案子现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详细的表现方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收据、商标图画等等。因而,书证的首要的表现方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遍及被运用的一种依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效果。
2、依据。依据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标准、特征等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依据是经过其外部特征和本身所表现的特征来证明案子的实在情况,它不受人们片面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因而,依据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依据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子、物品等);侵权所危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留传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运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材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一种依据。它包含录相带、录音片、传真材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材料和电脑储存数据和材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材料作为一种独立的依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依据的品种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征,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依据加以运用。
4、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子现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子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说。当事人陈说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当事人陈说作为依据的一个品种是我国的民事诉讼依据品种区分中的特征。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令关系的主体,因为与诉讼成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议了当事人陈说具有实在与虚伪并存的特征。因而,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依据时应留意避免将虚伪的依据作为确认案子现实的依据,关于当事人的陈说应结合本案的其他依据进行检查核实,以确认作为确认案子现实的依据。
6、鉴定定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子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剖析、辨别、判断后做出的定论,称为鉴定定论。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定论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一般有医学鉴定定论、文书鉴定定论、痕迹鉴定定论、事端鉴定定论、产品质量鉴定定论、管帐鉴定定论、行为能力鉴定定论等等。
7、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进程中,为了查明必定的现实,对与案子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身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摄影、丈量后的记载。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民事依据的性质有哪些
民事诉讼依据:是指可以证明民事案子实在情况的客观现实材料。民事诉讼依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实在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依据的现实材料有必要是客观存在的。也便是说,作为依据现实,它不以任何人的片面毅力为搬运,它以实在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幻想的面貌呈现于客观国际,且可以为人所知道和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有必要向人民法院供给实在的依据,不得假造、篡改依据;要求证人照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供给科学、客观的鉴定定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查询搜集依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检查核实依据时有必要持客观态度。
关联性
指民事依据有必要与案子的待证现实之间有内涵的联络。也便是说,只要关于确认要件现实有协助的现实材料才有法令含义。
这种现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方式表现出来:
1. 直接的联络,如现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现实本身便是待证现实的一部分;
2. 直接的联络,如现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现实可以直接证明某一待证现实建立。
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子定案依据的现实材料有必要契合法定的存在方式,而且其取得、供给、检查、保全、认证、质证等依据的适用进程和程序也有必要是符合法令规定的。
民事诉讼依据品种有哪些?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子实在的依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只因它的外观呈书面方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明的内容可以证明案子现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详细的表现方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收据、商标图画等等。因而,书证的首要的表现方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遍及被运用的一种依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效果。
2、依据。依据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标准、特征等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依据。依据是经过其外部特征和本身所表现的特征来证明案子的实在情况,它不受人们片面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因而,依据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依据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子、物品等);侵权所危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留传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运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材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子现实的一种依据。它包含录相带、录音片、传真材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材料和电脑储存数据和材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材料作为一种独立的依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依据的品种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征,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依据加以运用。
4、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子现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子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说。当事人陈说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现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说。当事人陈说作为依据的一个品种是我国的民事诉讼依据品种区分中的特征。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令关系的主体,因为与诉讼成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议了当事人陈说具有实在与虚伪并存的特征。因而,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依据时应留意避免将虚伪的依据作为确认案子现实的依据,关于当事人的陈说应结合本案的其他依据进行检查核实,以确认作为确认案子现实的依据。
6、鉴定定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子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剖析、辨别、判断后做出的定论,称为鉴定定论。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定论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一般有医学鉴定定论、文书鉴定定论、痕迹鉴定定论、事端鉴定定论、产品质量鉴定定论、管帐鉴定定论、行为能力鉴定定论等等。
7、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进程中,为了查明必定的现实,对与案子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身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摄影、丈量后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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