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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可以告职务侵占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23:27
公司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股东出资后就会获得公司的股东资历,处理股东资历的挂号,公司的股东能够享有公司的运营收益,但不得运用股东权力损害公司的利益,那么公司股东能够告职务侵占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公司股东可不能够告职务侵占
案情简介:股东分公司产业是否构成违法
被告人金*德任北京市**租借汽车公司法人代表、司理,被告人金*女任该公司管帐。2000年11月至12月间,二被告人在公司由集体一切制转为股份合作制过程中,在其均差注册股金的情况下,开出日期为2000年11月27日,金*德出资75万元,金*女出资42万元的资金来往发票,并送工商局注册,后被告人金*德、金*女为补偿在**租借汽车公司所差的股金,于2000年12月底与被告人杨*兴(该公司原上级主管单位经济科长)商议,由杨*兴书写奖赏阐明,金*德同意,金*女加盖公司公章,杨*兴、金*女制造账目,将该公司的37万元予以私分。其间16万元转为被告人金*德股金,13万元转为被告人金*女股金,8万元挂在公司敷衍被告人杨*兴金钱上, 2001年3月杨*兴以其弟杨金兴的名义,参股**租借汽车公司,将该款转为股金,构成股东会抉择后在工商部门存案。
另查,金*德等三人私分金钱时,公司共有11名股东,其他股东并不知情,过后,金*德告知了其间的两个股东王*新、汤*东,二人未持异议。二人各持股10万元,公司总注册资本150万元。
法院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为,北京市**租借汽车公司系由金*德、金*女、杨*兴等11名股东组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被告人金*德、金*女运用其办理、经手股份公司资产的职务之便,与被告人杨*兴合谋,私分企业赢利,且被告人金*德、金*女所得数额巨大,被告人杨*兴所得数额较大,三被告人行为均侵犯了股份制公司的产业一切权,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金*德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金*女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被告人杨*兴有期徒刑三年。
以案说法:职务侵占罪怎么确定
职务侵占罪的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职务侵占罪的违法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且对错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别主体。依据罪刑法定准则,职务侵占罪的违法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构本钱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产业一切权。
职务侵占罪的违法目标
是指本单位的资产。从法令特点上剖析,本单位资产不仅指单位一切的资产,并且应包含单位“村有”的资产,即本单位按照法令规则或契约约好暂时办理、运用或运送的别人资产。
客观方面
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的确定,职务侵占罪中的“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运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位置所构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办理资产的便当条件。或指运用自己主管、办理、经手单位资产的便当条件。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公司股东可不能够告职务侵占”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事例的剖析,公司的股东是能够成为职务侵占罪的违法主体,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人是能够告股东职务侵占行为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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