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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如何确认与亲生父母存在亲子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06:58
跟着未婚同居、试婚等现象日趋增多,与之相伴而生的非婚生子女也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应怎么供认与生爸爸妈妈联系,具体有哪几种办法?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打开具体介绍。
我国《婚姻法》第25条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维护是树立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爸爸妈妈联系现已清晰的基础上。因而,首先应树立非婚生子女与生爸爸妈妈联系供认准则,不然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证底子无从谈起。对非婚生子女一般经过以下几种办法供认其与生爸爸妈妈的联系:
(二)女方生下非婚生子女后、男方不供认孩子与其有亲缘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生母能够经过司法程序并提供有关依据和人证、依据等依据,供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的父子女联系。必要时,也可经过“亲子判定”来供认。
(三)老公置疑其妻所生子女非自己的亲生子女,而拒不供认其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这种情况下,应由老公举证证明妻子受胎时未与妻子同居,也可经过“亲子判定”来证明,假如能够证明老公与子女无血缘联系,则老公与该子女不构成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不承当法令上抚育教育该子女的责任,但假如老公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建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的,确定为夫妻两边所生的子女。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未婚生子的子女联系确定的常识,假如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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