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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16:52
诉侵略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胶葛案
(一) 根本案情
xx公司是移动终端游戏《xxx》、《xxx》的著作权人。前述游戏改编自系列3D动漫《xx》。xx公司对游戏称号、人物称号享有独占被答应运用权,对人物形象享有美术著作著作权。xx公司以为昆仑xx公司等未经其答应,在《xx》游戏中运用与《xx》游戏称号、人物称号、人物形象附近的称号和人物,侵略了其著作权;昆仑xx公司等在《xxx》游戏中抄袭了《xxx》游戏的称号,在游戏的宣扬过程中运用与《xxxx》游戏相关的宣扬用语,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提起本案诉讼。
(二) 裁判成果
xx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以为,xxx公司的游戏及其人物未构成著作权法维护的文字著作,被诉游戏中人物形象与xx公司游戏中的形象不构成实质性类似,昆仑xx公司等的行为未侵略xx公司的著作权;xx公司的游戏在先上线并具有必定闻名度,同为手机游戏经营者的昆仑xx公司等对xx公司的上述游戏和人物称号不但未合理躲避,反而选用相关联的表述方法,并进行了违反现实的宣扬,构成私行运用别人闻名服务特有称号及虚伪宣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定xx公司等中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补偿xx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合理开销3.5万元。
(三) 典型含义
作为新式文明工业,移动终端游戏是文明与科技交融的产品,享有巨大的开展空间和杰出的市场前景。本案是一同触及移动终端游戏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胶葛。本案现实杂乱,触及的法律问题繁复且疑问。审理法院对游戏称号及人物称号等简略词组能否构成文字著作、改编著作的著作权维护、移动终端游戏称号是否可以构成闻名产品特有称号、虚伪宣扬行为的确定等许多法律问题,均作了详尽的剖析论述。在民事责任承当方面,审理法院充分考虑了原告游戏的市场份额、被诉侵权人的片面状况等要素,最大极限的维护游戏权利人的利益,依法打击了不正当攫取别人利益的行为。本案清晰了对移动终端游戏知识产权法律维护的思路和方向,对推进移动终端游戏工业的健康开展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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