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9:39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以为税务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请求,做出行政复议决议。那么税务复议请求是怎么样的?下文为我们详细介绍!
一、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矩(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
二、纳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
《口头请求复议登记表》,1份
纳税人书面请求,2份
三、纳税人应供给材料
1.代理人参与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税务机关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文书
四、纳税人处理事务的时限要求
1.请求人能够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因不可抗力或许被请求人设置妨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请求期限的,请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2.请求人请求复议前,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依据法令、行政法规承认的税额、期限,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担保的,在实践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许所供给的担保得到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承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五、税务机关许诺时限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查,决议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矩规则的行政复议请求,决议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议。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但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一、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矩(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
二、纳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
《口头请求复议登记表》,1份
纳税人书面请求,2份
三、纳税人应供给材料
1.代理人参与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税务机关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文书
四、纳税人处理事务的时限要求
1.请求人能够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因不可抗力或许被请求人设置妨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请求期限的,请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2.请求人请求复议前,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依据法令、行政法规承认的税额、期限,交纳或许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许供给相应担保的,在实践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许所供给的担保得到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承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五、税务机关许诺时限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查,决议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矩规则的行政复议请求,决议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议。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但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